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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8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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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湖南高考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高考招生】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二、院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68号

  三、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性质:湖南省教育厅直属高等院校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学院概况: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是2003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础上成立的。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是湖南省教育厅主办、主管的学校。

  学院有着33年普通专科和高职教育的办学历史,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2007年,在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级。学院环境优美,校园绿树成荫,是省级“园林式单位”,“省文明高校”,“省文明单位”,为莘莘学子提供了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院位于长沙市中心南北主干道芙蓉南路,邻近湖南省人民政府,交通便利。学院对面建有大型百货商场,校内设有学生服务中心,生活方便。毗邻中南大学铁道校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习氛围浓厚,人文环境优越。

  学院遵循高职教育发展的规律,借鉴国内外高职教育先进经验,依托广播电视大学丰富的教学资源,在全国首创了“开放式高职”的教育模式,让学生在开放的教学环境中获取专业知识,在实际操作中历练职业技能;与“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大型骨干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进行“订单式培养”,让学生在企业实战中体验职场文化,成为有文化、技能强、素质高的技术人才,为学生实现“零距离”上岗,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招生计划:

  2013年我院招生计划为2000人,面向湖南、江西等11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八、招生对象:

  招收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

  九、录取原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布的当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实施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

  2、根据各省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录取。

  3、因计划和分数原因出现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填有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成绩投档,降分则执行各省高招有关照顾政策。

  5、录取无外语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联考或其它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成绩达到省划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十、录取信息反馈:

  1、发放录取通知书。

  2、在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录取考生名单。

  网址:(http://www.hnevc.com)

  十一、三年制高职收费标准:(元/年)

  1、学费:

【2013高考招生】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标代码:12302

  三、湖南省(内)代码:4364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学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大道18号

  八、报考条件: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不限制男女比例。

  4、凡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湖南省考生,需参加湖南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后填报我院相应美术类专业的志愿。我院将依据考生专业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照招生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5、具体录取方式:

  A: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专业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即分数优先的考生按所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时,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B: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

  十、招生专业要求:

  1、所有招生专业都实行文理兼招;

  2、城市轨道交通控制(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司乘)专业:

  要求招男生,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听力正常,裸眼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

  3、电气化铁道技术(动车组)专业:

  要求招男生,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听力正常,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

  4、电气化铁道技术(检修)、电气化铁道技术(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供电)、电气化铁道技术(铁路通信)专业:

  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听力正常,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

  5、城市轨道交通控制(运营管理)专业:

  要求男生身高1.73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听力正常,裸眼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

  6、旅游管理专业:

  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7、电机与电器、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维修)等专业:

  要求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

  十一、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具体见附表:

  注:在湖南省内和跨省招生分专业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所有招生专业学...

【2013高考招生】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院校代码:12425

  主管部门:943(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概况: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隶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的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占地面积27.2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47亿元,全日制在校生8100余人。学院积极推行“双证书”工作,学生在取得学历的同时,可以获得与专业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院开办自考专升本教学班,又与吉首大学等签订专升本协议,毕业生通过专升本考试可升入相应本科院校就读。2006年被湖南省教育厅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10、2012年在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专项督查中获优秀单位。在50余年栉风沐雨的历程中,学院秉承“传承地质文化,培养高端技能型工程人才”的办学理念,遵循“德技共举、知行合一”校训,坚持依托地勘、服务社会的宗旨,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先后获得“国土资源职教工作先进单位”、“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6年在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级;2011年,学院成功跨入“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湖南省文明高校”的行列;2012年学院顺利通过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工作评估;2013年学院钻探技术等3个专业被湖南省教育厅批准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含职高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均可报考我院。

  三、录取规则

  1、我院所有专业招生均安排在普通专科院校批次录取,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挡的考生,严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填报我院志愿并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否则将予以退档。

  4、我院钻探技术专业只限招男生,报考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能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能低于158cm,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

  6、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四、收费标准:

  我院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2013年收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办理):

  系别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科类

  参考收费标准

  资源工程

  区域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

  文理兼

  5060

  环境地质工程技术

  文理兼

...

【2013高考招生】西京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西京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一、院校名称:西京学院 国标代码:12715

  二、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五、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其中内蒙古普通文、理科在上线考生中,按该省区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4、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先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志愿不能满足我院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6、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我院按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中陕西省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招办的具体要求执行。

  7、本科和高职调档比例均按1︰1.2执行。

  8、我院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9、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

  六、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种类: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高职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

  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为10000元/学年;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汽车服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电子商务等专业为12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为15000元/学年。

  高职: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等专业为7000元/学年;建筑工程管理、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制作、移动通信技术、电子商务、护理、商务英语等专业为8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为12000元/学年。

  八、奖学金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现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扶贫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 85628068

  学校网址:http://www.xijin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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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招生】湘南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湘南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湘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性质: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麓(校本部)、苏仙北路8号(苏仙校区)、人民西路25号(北湖校区)。

  (三)学校简介:学校位于湖南“南大门”——郴州市,校园绿荫成片,环境优雅,宜学宜居,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为求学的理想境地,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交通十分便捷,京广高速铁路、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国道等纵贯市区,北上长沙、南下广州最快仅1小时行程。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463亩,总建筑面积67.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7亿元(不含附属医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3万册。

  学校设有16个教学系、4个教学部、27个管理服务机构、1所直属附属医院。有3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医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其中,教育部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性实验室1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1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1个,省级优秀教研室6个,获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51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1230人,教师队伍815人,专任教师780人,其中正高职称108人,副高职称243人,高职称比例4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69人,占专任教师的60.1%。教师队伍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徐特立教育奖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3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2人,二级教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4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8人,省级教学奉献奖2人,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12人。另有外聘教师290人。有客座教授48人,其中两院院士袁亚湘、姚守拙、黄伯云、范滇元等知名专家受聘为我校客座教授。

  (四)学校于2010年、2012年连续两次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先进单位”、 2011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一)2013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 人、专科生 人。各专业招生人数见《湘南学院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录取投档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时间和批次等依照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校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特长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学校招生办领取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相关专业项目的测试。根据测试及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学校使用英语语种组织教学,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条件应符合《全国高考体检指导意见》之规定;填报护理学、旅游管理和音乐表演专业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须在1.60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70米以上。

  (四)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式:①湖南省考生:按湖...

【2013高考招生】塔里木大学2013高考招生简章

塔里木大学 2013高考招生简章

塔里木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为规范我校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塔里木大学 学校地址:新疆阿拉尔市 院校代码:10757

第三条塔里木大学原属农业部直属院校,现为中央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校名“塔里木农垦大学”更名为“塔里木大学”。学校经过50多年的风雨历程,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为主,农、理、工、文、管、法、经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校园面积2570亩,校舍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教职工1100人,其中专任教师687人,教授、副教授22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06人,占专任教师的74%,各类学生13000多人。图书馆藏书120万册,编辑出版的《塔里木大学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塔里木大学现有10个学院,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19个二级硕士学位专业点,44个本科专业,涉及9大学科门类,现有2个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建立了现代农业工程实验室、农产品加工实验室、南疆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和西域文化研究所等科研机构。近五年,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400多项,其中973前期预研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基金和社科基金项目120多项,取得各级科研成果100多项,发表学术论文近2300多篇,出版专著和教材100余部。

第四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校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本校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期间的来电、来函及新闻媒体;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录 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严格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九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按“志愿优先”原则执行,性别不受限制,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不设分数级差,实行志愿与高考总分、相关单科成绩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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