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款。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更多相关合同合同签订的信息请关注m.liuxue86.com 合同网。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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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文是关于小学四年级的作文,题目为:《幸福的定义》,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下雨了,小草借机偷偷钻了出来,在春雨的呵护下,小草是幸福的;生病了,你因此变的很憔悴,在爸爸妈妈的关心下,你是幸福的。幸福是什么?是你爱着他人或被爱着;是你成功的汗水或是你失败的经验;是别人对你的一句鼓励或一句批评……其实,幸福很简单。
幸福=“?”
幸福就像一个问号。遇到疑问时,你需要不停的去思考,探究。“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请教问题不是一件让人耻辱的是,而求知的过程,是你得到满足的过程。当问题得到解答时,一切云开雾散。一切豁然开朗,此时的你是幸福的。
幸福,是不断求索后得到的满足。
幸福=“!”
幸福就像一个叹号。当周围的人做好了一件事取得成功时,你送给他一个由衷的赞叹,你会收到一个真实而美好的微笑。微笑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花儿。收到微笑,是幸福的。
幸福,是赞美别人后获得的真心。
幸福=“。”
幸福就像一个句号,句号的来临代表着一句话的结束。当你做完一件事后,昔日的辛勤与汗水换来了今天的劳动成果,成就感充满了你的身心,你是幸福的,是辛苦付出后得到的回报。
幸福=“;”
幸福就像一个分号。一个分号的来临就代表一个阶段的完成。当你走过人生的某个阶段时,转过身去,眺望远方,没有留下任何?“悔”的痕迹,是幸福的。
幸福,是回味人生时的无怨无悔。
幸福=“……”
幸福多得不能再多,我只能用省略号来表示它,幸福的定义数不胜数,我无法一一列举,总结出来只有一句话:幸福就是过程,幸福就是人生。
好好地把握人生、体味过程吧!让你的生活永远美好,永远幸福!
...因为工作关系,我曾多年从事地方历史研究,有幸接触到一批烈士的亲属,如四川马克思主义先驱、党团组织创始人王右木、袁诗荛烈士的子女。每一次听他们回忆,烈士们坚定的信仰、高尚的情操、英勇的献身精神都深深地感动着我,激励着我。同时,亲属们对烈士无尽的思念也让我难以忘怀。
本来,这是一段荣耀的历史。父辈们为新中国的建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作为烈士的子女,本该拥有特殊的荣耀。然而,建国后由于对地下党历史的歪曲,由于“极左”路线的干扰,这段历史曾长期被淹没、被遗忘、被颠倒,而他们的亲人则由此遭受了更多的磨难。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段历史才恢复真实,烈士们才重新走近光荣的史册,亲属们才得以公开寄托他们的哀思。
记得五年前,我曾接待过一位烈士子女,从汉中前来寻找父亲的遗骸。他的父亲是一名隐蔽在国民党军队中的共产党地下党员。1949年12月,临近四川解放前夕,他的父亲和17名地下党员不幸被捕,在四川绵阳双桥被国民党杀害,时称“双桥惨案”。
许多年过去了,陪同老人寻找烈士遗骸的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老人那殷殷的目光,至今仍在眼前闪现。
记得那是他父亲殉难五十四周年的忌日,他来寻找父亲的墓地,想捧回他的遗骨,放在老家的堂屋,让儿孙们拜祭。
年近七旬的老人,步履瞒跚,满面沧桑,颤颤巍巍地伸出双手,紧紧拉住我,连声说:不知道那就是永别啊,我好不懂事,好不懂事啊!
怎能怪你?那时你才十四岁,还是孩子!那天傍晚,父亲把你紧紧搂在怀里,再三叮咛:儿子,要好好照顾母亲!母亲流着泪,默默地为父亲收拾好行装。年少的你啊,哪里懂得父亲临别牵挂的眼神,哪里懂得夜幕中母亲依恋的眼泪,以为戎马倥偬的父亲,聚亦平平别亦平平。父亲走了,迈着军人稳健的步履,这一走就一去不回。
一个月黑风高的深夜。凄厉的警笛划破川西北小城绵阳沉寂的夜空,一辆国民党军车呼啸而过,向郊外双桥“乱坟冈”疾驶而去。电闪雷鸣,风声鹤唳,为着信仰与主义,你那三十九岁的父亲,和17位战友,慷慨就义在黎明的前夕。枪声,穿透夜的胸膛,如花的血,开满了白色的芦苇。
仅仅过了十几天,绵阳解放了。当时的军管干部在烈士牺牲的地方,为18名烈士立起了一块木质墓碑。
五十年沧海桑田,星移斗转。烈士们就义的荒野,早已是林立的楼群;如茵的草地,没有墓地也没有碑文,甚至找不到写着烈士名字的那块木碑。
此时,我想起了一位牺牲在成都市春熙路孙中山铜像前的绵阳藉烈士,在临刑前写下的《绝命书》:“父亲,不孝的你儿已为大革命先驱,被万恶的k党军阀走狗杀害牺牲了。我之牺牲,是为着全世界人民谋幸福、求解放而死的。他们要杀是杀不绝的,还有全世界的普罗同志在继续着我的精神。父亲、母亲,尤其是我妻燕氏,这是我最后一次和你们谈话了,是绝命书吧?哎呀,写到这里,我的手软了,血液沸腾了,再也写不下去了!……”字里行间,流露出对亲人的深深眷念和不舍,然而,为了理想和信念,为了真理,他义无反顾献出年轻的生命。
其实,当时有不少地下党员,家境都很好,可以说荣华富贵...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不合宜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因不义而欢乐,却与真理同欢乐;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这是爱的定义!
记得小学有一次我扭伤了脚,老师急忙问我疼不疼,脸上焦急的表情显而易见,我苦笑着说不疼。老师打电话给妈妈,妈妈在5分钟之内便赶到了……第二天一大早,妈妈打电话跟老师说:她要带我去趟医院,可能会迟一点才去学校。老师忙说:好的好的,一定要好好看。十点多了,我才慢慢地走向学校。老师派了做事十分认真的班长来接我。回到教室下课后,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将我落下的课程一点点、细致的讲给我听,每一个要点都讲得非常仔细,没有一丝马虎。老师的皱纹更深了……这就是爱,是责任心。
记得有一次我走在大街上,看到路旁坐着一个乞丐,她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满脸的皱纹,头发花白,弓着身子,正用乞求的目光看着我。她口中喃喃着,我不知道她说着什么,但她的确给人一种凄惨可怜的感觉。但是我记得爸爸说过:世上一般是没有真的乞丐的,大多数乞丐都是被别人控制着去乞讨的。于是我只是看了他一眼,便匆匆走过去了。没走几步,背后就响起了稚嫩的童声:“老奶奶,你肚子饿吗?这个10块钱给你,买点面吃吧。”我的内心似乎有根筋被触动了,我转过身,映入眼帘的是一位六七岁般大的女孩。她扎着可爱的马尾辫,带着蝴蝶结状的粉色头喾,有着一张甜甜的娃娃脸,眼睛大而清澈,没有半分瑕疵,眼睛眨啊眨的,可爱极了。背后站着两位叔叔阿姨,这大概是她的双亲吧。只见她手里拽着一张崭新的10元钞票,胖乎乎的小手伸向老奶奶。老奶奶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了点笑容,尽管似乎比哭还难看,但小姑娘的脸上却洋溢着快乐与幸福。忽然间,我想起了一句话:施比受更为有福。脑海里又响起了老师的声音: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也是爱,是善心。还记得有一次我匆匆的准备过马路,忽然看见一位盲老人拄着拐杖,毫无方向感的原地乱转,我正准备去帮一把,忽然发现绿灯的时间已经进入了倒计时:6、5、4……于是,我便缩回伸出去的手,三步并作两步快速地向前走去。到对面了,我松了一口气,猛地想起还有一位盲人在对面“徘徊”,于是我转过头去看,发现盲人正向大马路中央走来,我倒吸了一口冷气——不远处,一辆银灰色轿车疾速行驶而来。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没有任何思绪了。汽车越来越近了。就在要撞上的时候,时间似乎停止了转动,汽车发出了响亮的“兹”的声音,我吓得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没声音了,我缓慢的睁开双眼,只见一位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搀扶着盲人向这边走来,而银灰色汽车已渐渐开远。一会儿,我就想明白了事情的经过。我不由得感到惭愧,自己竟然……我真佩服那位小学生。这还是爱,是“活雷锋”。爱,不分年龄;爱,不分地域;爱,更不分贵贱。其实,爱就在你身边! ...幸福的定义是什么?“房子?车子?还是,一夜暴富?”呵~几乎每个人每天都在口口声声说着要追逐幸福,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我。可是,幸福是什么?又有谁能准确地告诉过我、、每个人身份高低不同,或卑或贵,或贫或富,正因如此,每个人所要追逐的幸福也或易或难。可无论这些人的身份有多么贫贱卑微、富贵高尚,他们似乎都在或多或少潜意思地追逐着同一个幸福——发财!
麻木地看着电视播出的一幕又一幕因贫困想发财的欲望所造成血淋淋场面的故事。每天晚上每个不同频道所播着不同的惨剧。这些由雪所造出的惨剧就像随口编出的小故事一样,从来不曾也不会断过,好恐怖,真的好恐怖。想起在世界的另一边,这座城市的另一端,甚至,在自己的身边发生的那些悲剧,某个房间、厕所、走廊、过道曾经流淌着某个人的血液。那些血好红好红,红到让人发慌。我知道,那时的红已不再是喜庆的代表!因为它在我印象中已象征这那阴森森恐怖的死亡!风一吹,那血液不再是血液,它开始变得黏稠起来;它不再鲜红,泛着黑,空气里飘着令人作呕的腥味。苍蝇、尸虫早已闻着味儿飞来布满那血浆,满足地吮吸着。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苍蝇、尸虫们不会再担心会饿肚子了,人类把它们养得是即逍遥又幸福。人类所争取的幸福不再属于自己,换来的是那悔恨与罪恶的深渊。反倒苍蝇、尸虫们却幸福无比!呵~我说人类可真伟大呀,不惜用自己同伴的血浆来让尸虫们幸福!
每当想起这些,心就快慌得不能呼吸了,喘着大气祈祷自己身边的人不会重演着那些银幕上的惨剧降临在自己身上!
争取幸福?呵~你们争取的到底是幸福还是死亡?我怕了,我不想再跟随大众争取这那所谓的幸福。
现在的人们都说当今社会很复杂。呵~虽然听这样的话多了,可每次听到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嘲笑般无奈地笑了。如今这个社会,复杂的到底是谁啊!不要再推卸莫名虚无的罪名给社会了!(社会很单纯,复杂的是人!)如果可以,我宁愿什么都不要了!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款。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更多相关合同合同签订的信息请关注m.liuxue86.com 合同网。
(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格式合同的定义(一)
格式合同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在对方签署合同时亦不允许其修改的合同条款。格式条款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固定性和单方决定性;适用上具有时间上的长期性和重复性、对象上的不特定性;签订的过程具有“要么接受、要么走开”的不完全自由性。这些特点使格式条款和普通合同条款相比较,既有其能简化缔约过程、降低缔约成本的优点,也有容易为格式条款提供方所滥用、使相对人权利受损害之弊端。各国立法对格式条款无一例外地采取既允许其存在、又严加管制的态度,但管制的力度和方式各不相同。我国格式条款系统地为法律所规定,始于。该法第39条、
第40条、第41条共三条对格式合同条款作了具体的规定。但这些规定过于简单,内容上也存在一些矛盾之处。
格式条款和普通合同条款在适用法律上是不同的:格式条款优先适用合同法第39条一第41条,由于该三条大大加重了条款提供人的责任,适用的结果往往对条款提供人不利;普通合同条款不适用第39条一第41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受同等保护。由于将一份合同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和认定为非格式条款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往往会发生重要的影响,实践中合同当事人极易为某一合同是否格式合同、某一条款是否格式条款发生争议,一般情况下是合同条款提供人认为不是格式条款,而相对人坚持是格式条款。而由于格式条款和普通条款之间的界限非常模糊,尽管合同法第39条为格式条款规定了非常明确的定义,实践中的界定仍很困难。例如,银行的条款是否格式条款?大的公司、企业自行印制的合同文本其条款是否格式条款?一些地方对格式条款的认定明显宽松,甚至一自然人向另一自然人出售其住宅、但强调只能由其起草合同、按其规定的条件交易,也有被认为是格式条款的。
我们认为,格式条款必须同时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内容为一方当事人单方拟定,未与对方协商;第二,目的是为了在不特定人中重复使用,并非针对特定人订立;第三,相对人只能接受或不接受,不能修改或取消。《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格式条款的定义是:“标准条款是指一方为通常和重复使用的目的而预先准备的条款,并在实际使用时未与对方谈判”。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两者都只突出了前两个特点,对第三点没有提及。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28条规定:“附合合同是指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一方以表格或者其他标准形式所决定,并且另一方只能对其完全附合的方式接受的合同”,则同时强调了第三个特点。实际上格式条款的三个特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一方提出单方事先拟定的合同条款仅仅供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参考,而不是要求对方一概接受,不允许其作任何修改,这仅属示范文本,不属格式条款;一方在交易过程中向对方提出基本条款、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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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重大合同的定义(一)
问:
什么是重大合同?
答:
交易金额相对来说是巨大,或义意相对重要的约定协议.如果你生产制造企业.达到你年总产值的80%或超过你年产值以上.都可算是重大合同.如果是销售公司,达到你年营业额40%的都可算是重大合同. 对于关系到你人身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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