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销售合同【篇1】
需方(甲方): 签订地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墙地瓷砖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第一条标的(材料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仓库,甲方指定:仓管:为收货人,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及过磅;
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规格、型号、色差、尺寸、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 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 %,即¥ 元;(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或按总价款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天内付清余款,即¥ 元;
3、每支付一笔货款,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或盖章的收据,并按甲方要求办理请款手续后支付。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标准:乙方生产陶瓷砖系列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其质量必须符合按照国标GB/T4100-20xx陶瓷砖、《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以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
2、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产品“三包”,保质期为年(自交货之日起算);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产品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产品运输、包装及回收
1、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及卸货,费用及风险乙方自理;
2、包装、回收:产品包装应能够适应多次搬运,否则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第六条验货、换货、余货、补货处理办法
1、验收:对于墙地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异议期为乙方交货后 日内,异议经核实乙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2、换货:交货验收完毕后甲方因对墙地砖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 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3、余货:安装后的剩余墙地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 日内办理退货手续;
4、补货:甲方要求补货时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补货约定相关条款按本合同约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 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 %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逾期达到 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