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监事便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监事会个人岗位职责”,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m.liuxue86.com)查看。
监事会个人岗位职责【一】
1. 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2. 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 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5.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 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 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9. 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10.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方案的检查、监督。
11.本基金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连任。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12.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14.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教育厅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15.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监事会个人岗位职责【二】
1. 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2. 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3. 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4. 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 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6. 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 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8. 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9. 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10. 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11. 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12.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13. 对公司各部门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 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15. 负责对各部门各个工作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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