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在各种情况中都有要写申请书的可能。申请书要求突出重点,主题明确。这篇文章探讨的是“监护人申请书”的历史和意义,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监护人申请书 篇1
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xxx
案由: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诉讼请求:
1、撤销被申请人xx的监护人资格,变更申请人为xx的监护人;
2、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起诉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监护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种原因不能承担监护职责
1、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规定的情形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即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申请变更监护人是指被申请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且又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起诉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被申请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种原因不能承担监护职责:
一是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例如,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履行监护人的资格;或者,监护人的经济条件不适合担任监护人;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
三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规定的情形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即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综上所述,变更监护人的申请格式主要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最主要的还是案由,案由中可以说明变更监护人的原因和动机。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教育进行代理的人,通常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如果父母离世,可由法院规定监护人是谁。
监护人申请书 篇2
民事起诉状
申请人:***,女,汉族,1963年6月10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机场南路西里12楼2门1层5至6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女,汉族,75周岁,住北京市朝阳区翠竹新村15号楼2单元4楼1号,联系电话:******
案由: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