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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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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0余亩新建校区坐落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灵寿县,原辖三个校区均已搬迁至此。

  学校国标代码为14018。本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三条 录取时,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处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 招生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同下同新路1号。

  邮政编码:050500 联系人:朱太平

  电话:0311—89219001、87649699、82517395、82517396

  QQ咨询:1297945094

  招生章程网址:http://zsc.sjzmc.cn/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考虑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相同志愿的同分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我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加分与降分规定。

  第七条 我校在全国录取均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个别省份投档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为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录取。与院校提档线并列的考生,则比较单科分数,其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八条 我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含120%)。

  第九条 男女比例不限。学生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日语、俄语等)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身体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关于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事宜,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二条 2016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投放计划,具体人数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书。

  第十三条 2016年学校开设专业有:临床医学、医...

与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09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9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有三个校区组成。地址分别为:石家庄市石获北路81号(冀联校区);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白求恩校区);石家庄市小安舍昌北路2号(新华校区)。学校代码为14018。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许可证号:1301051000015

第三条  录取时,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由校长、主管副校长、招生部门负责人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处,为招生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  招生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人:杜建国

电话:0311-83655986 、83632341(兼传真);87676069、87676065转2121    QQ群互动: 28755394、29111398、29111621

QQ咨询:624021664、591445568、89011163、362178104

招生章程网址:www.sjzmc.cn  电子邮件:zsb_djg@yahoo.com.cn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七条  专业志愿,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及分数进行各个专业的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

与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4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05月12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内容。

2014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下辖三个校区地址分别为:

西校区:石家庄市石获北路81号;

南校区: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

北校区:石家庄市小安舍昌北路2号。

学校国标代码为14018。本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三条  录取时,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处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  招生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东侧门)。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人:朱太平

电话:0311-87223666、87223999

传真:0311-83632341

QQ咨询:1297945094、627524246、1768318256

招生章程网址:http://zsc.sjzmc.cn/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考虑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七条  我校在全国录取均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其中北京、福建按当地要求采取专业优先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为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录取。与院校提档线并列的考生,则比较单科分数,其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八条  我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含120%)。

    第九条  男女比例不限。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身体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关于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事宜,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二条   2014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投放计划4050人,具体人数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书。

    第十三条   2014年学校开设专业有: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口腔医学、眼视光技术、医疗美容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中医骨伤、中药、针灸推拿、医学营养。以上专业,大专...

2015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下辖三个校区地址分别为:

西校区:石家庄市石获北路81号;

南校区: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

新校区:石家庄市灵寿高教区。

学校国标代码为14018。本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三条 录取时,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联系方式

第四条 河北省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人:朱太平

电话:0311-87223666、87223999 传真:0311-83632341

QQ咨询:1297945094 招生章程网址:http://zsc.sjzmc.cn/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考虑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六条 我校在全国录取均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其中福建按当地要求采取专业优先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为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录取。与院校提档线并列的考生,则比较单科分数,其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七条 男女比例不限。学生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日语、俄语等)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身体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关于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事宜,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政策执行。

第九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条 2015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投放计划,具体人数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书。

第十一条 学费(每人每年):医疗美容技术7000元,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6500元,其他专业学费6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600—1200元。

第十二条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发放学历证书,学历证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历证书,证书中学校名称填写“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以此名称具印。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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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石家庄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2-05-15 20: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下辖三个校区地址分别为:

  西校区:石家庄市石获北路81号;

  南校区: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

  北校区:石家庄市小安舍昌北路2号。

  学校国标代码为14018。本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三条  录取时,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处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  招生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人:杜建国

  电话:0311-89166020、83632341(兼传真)

  QQ群:3614472

  QQ咨询:624021664、627524246、362178104

  招生章程网址:http://zsc.sjzmc.cn/

  电子邮件:zsb_djg@yahoo.com.cn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考虑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七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我校对进档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录取。

  第八条  投档比例在120%之内的,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与院校提档线并列的考生,则比较单科分数,其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九条  我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含120%)。

  第十条  男女比例不限。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身体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一条 2012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

2022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共开设24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2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4018

  3.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办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同新路1号,石家庄医专行政办公楼一楼108房间。

  三、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四、机构设置

  1.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处是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和实施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五、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六、招生专业与学费

  2022年我校开设24个专业,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护理、护理(中外合作办学)、助产、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心理咨询、药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奖助学措施

  学校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八、录取原则

  1.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各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学生在学期间外语语种为英语,无外语口试,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专业录取:“院校+专业”平行志愿省份,我校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按照“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院校”平行志愿省份,我校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按照所投档专业进行录取。

  4.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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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要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灵寿县,学校代码为14018。办学层次为普通专科,办学类型为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三条 录取时,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处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 招生实习就业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同下同新路1号,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办公楼一层。

  邮政编码:050500 联系人:朱太平

  电话:0311—82517600、82517700、82517800

  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sjzmc.cn/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优先录取平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若录取有缺额时,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是否参加征集志愿。

  第七条 我校在全国录取均按照分数清的原则(个别省份录取如有不同则按其规定执行),分数清录取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为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所填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与院校投档线同分的考生,则比较单科成绩,其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八条 我校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九条 考生如有退档需求,请在生源地考试院对我校投档之前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同意后上报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并由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决定是否给予退档。退档考生将错过本次统一投档,只能参加缺额院校征集,请考生慎重选择。

  第十条 招生男女比例不限。我校外语课程选用英语,非英语语种(日语、俄语等)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身体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关于考生加分投档的相关事宜,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政策执行,所加分数在我校投档、分专业时均认可。

  第十二条 对上海、浙江高考考生,我校规定所有科目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

2016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河北省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158。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18号。

第三条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副校长、招生部门负责人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原则。
第七条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以及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为120%(含120%)。
第八条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采取“专业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各个专业的录取至满额为止;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依次按后续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在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调剂;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同分情况下,理科比较数学成绩,文科比较语文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按第一志愿录取。

第十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对符合省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可改学英语。

第十二条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学费均为6000元/年/生,口腔医学7500元/年/生,中医学、助产、医学影像技术7000元/年/生。

第十五条 住宿费:各专业住宿费均为800元/年/生。

第十六条 我校为困难学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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