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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6届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局(教育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法院、检察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以及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选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范围
全省2018年计划选拔选调生600名,接收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本级行政空编中统筹解决。
1.计划从省内外部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见附件1)的福建生源2018年应届优秀本科、硕士毕业生中选拔340名选调生,其中:党政类240名,法院类50名,检察院类50名。
2.计划从福建省2016届在岗大学生村官中选拔党政类选调生260名。在选调计划内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永泰、诏安、云霄、平和、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武平、长汀、连城、柘荣、寿宁、周宁、屏南、霞浦、古田,下同)给予倾斜,即从自愿报考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本设区市在岗大学生村官中,给每个县定向招录3名,合计69名。
3.面向省内外高校全日制2018年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选拔一定数量的选调生,名额不作指令性计划安排,根据省直部门和各地实际需求及编制情况确定。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有志于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方锻炼成长,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高校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过学生干部。
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级学生会(团委)副部长、院(系)级学生会(团委)部长以上职务不少于1年;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学生会(团委)副部长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
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