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辽宁秘书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由出国留学网秘书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发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内容摘要:辽宁省2016上半年秘书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截至4月5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截至10月6日,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21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辽技鉴[2016] 号
各市及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6] 1号)要求,经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意,现就统筹做好我省2016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职业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7个职业,鉴定时间和鉴定考核方案见附件1和附件2。参加2015年项目管理师(1-4级)、营销师(2级)2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2日。
2016年5月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包括公共营养师、秘书、涉外秘书、营销师、室内装饰设计员、信用管理师、营养配餐员、育婴师、速录师、房地产策划师、形象设计师、黄金投资分析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劳动关系协调员(1-3级)等15个职业,鉴定时间和鉴定考核方案见附件3和附件4。
2016年11月全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及考核方式将有所调整。拟将信用管理师、室内装饰设计员、速录师、房地产策划师、形象设计师、婚姻家庭咨询师、黄金投资分析师7个职业调整为非统一鉴定考核模式,其他职业和原全国统一鉴定范围中的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营销师,以及健康管理师、商务策划师等合计12个职业设置为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在鉴定考核形式上采取计算机考试和现场发布成绩,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日期内组织实施全国(省)统一鉴定,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已列为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的鉴定工作。
二、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安排
(一) 各单位要按照2016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5),切实做好组织报名等相关考务工作。在汇总报考职业、等级和报考人数等信息后,填写《辽宁省统考职业汇总表》(附件6)报省鉴定中心考务部。
(二)统一鉴定考务数据采集与处理等要通过在线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电子商务师考务数据需要采用电子商务师专用考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