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职责(一)
1、在理事会领导下,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本年度工作计划。
3、检查会员大会、理事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4、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递交理事会决定。
5、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职员的聘用。
6、起草内部管理制度,交理事会决定,并负责执行。
7、参加商会决策会议,并汇报工作,提出建议,接受并实施各项工作部署。
8、参加市工商联(总商会)要求参加的各种会议并汇报工作,提出建议并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9、安排公司例会、事务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负责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10、并查审签发前的文稿。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长职责(二)
一、在主席领导下处理协会日常工作,并负责协会个部门工作,协调协会与各地分会之间的工作,联系主席及其分管部门的工作,领导协会办公室工作,按照主席要求协调处理各副主席、常务副主席之间的工作;
二、围绕协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措施,供协会领导决策参考;
三、审核区域和地方各分会、单位提请协会研究的重要请示事项;
四、督办落实主席安排部署的工作、重大决策和主席批示;
五、负责协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
六、审核协会及办公室制发的重要文件和主席的重要讲话、报告、汇报等材料;
七、协调、组织协会重要公务活动;
八、协助主席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九、领导各副秘书长的工作,召集召开秘书长会议;
十、按照各部门要求,代表协会列席各部门等有关会议并按各部门要求报告工作,协调处理各部门交协会办理的事宜,督办处理各部门的建议、议案;
十一、负责联系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俱乐部、院校等工作,处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案等事宜;
十二、按照协会的要求,全面协调做好系统工作;
十三、办理协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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