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税务代理栏目,提供与税务代理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

税务代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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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不是还在找税务代合合同呢?下面是出国留学网的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税务代理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出国留学网!

税务代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15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与税务代理相关的代理合同

税务代理合同范文

税务代理合同范文

  一方因经营需要,委托另一方代理建帐、记帐及申报纳税业务,那么税务代理合同怎么写?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税务代理合同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税务代理合同范文一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理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1、项目名称:

  2、具体内容及要求:

  3、乙方应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2、上述费用按 方式,自约定事项完成后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

  3、乙方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税务代理合同范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兹有市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深圳市巨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 委托事项:

  (一) 项目名称:20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帐报告

  (二) 具体内容及要求:

  (三) 完成时间:

  二、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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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税务代理相关的代理合同

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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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考点属于《税务代理实务》希望可以帮到税务登记知识点概念模糊的考生。更多税务师考试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税务登记

  1.企业,企业设在外地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③临时登记户领取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转为正式税务登记。

  ④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⑤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地开始前,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⑥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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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税务代理相关的税务师备考辅导

税务师2017《税务代理实务》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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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税务师2017《税务代理实务》试题及答案”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请将所选选项的代码填在括号内。)

  1.有关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缴的增值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B.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C.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D.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售价未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注册税务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两次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停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以上。

  A.1年

  B.2年

  C.3年

  D.6个月

  3.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 )。

  A.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B.合并前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C.合并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D.合并前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外汇转让的营业额为买卖外汇的价差收入,即卖出价减买入价。外汇买入价是指( )。

  A.购入原价加手续费

  B.购入原价加印花税

  C.购入原价加手续费和印花税

  D.购入原价

  5.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表附表中的储金业务收入明细表中“应税收入”一栏应填(  )。

  A.期初与期末储金余额之差

  B.期初与期末储金余额之差乘以月利率

  C.本期保费收入

  D.本期应税保费收入减去免税保费收入

  6.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时,下列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的物品是( )。

  A.机动车辆

  B.单价5000元以上的生活用品

  C.被执行人直系亲属所拥有的金银饰品

  D.被执行人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用品

  7.某外商投资企业2003年11月采购一台符合退税条件的国产设备,并于当年投入使用,税务机关于2004年3月退还其增值税款,则应作如下分录( )。

  A.借:银行存款  借:累计折{日

  贷: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B.借:银行存款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贷:管理费用

  C.借:银行存款  借:累计折旧

  贷:补贴收入  贷:制造费用

  D.借:银行存款  借:累计折旧

  贷:生产成本  贷:以前年度...

与税务代理相关的税务师试题及答案

注册税务师2017《税务代理实务》模拟试题及答案

税务师试题及答案 税务师练习题及答案 税务师测试题及答案

  本文“注册税务师2017《税务代理实务》模拟试题及答案”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综合题

  1.陈某为美籍华人,从2005年开始担任中国境内某市某外国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2009年取得以下收入,试简述相关税法规定,并计算其各笔收入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1)陈某每月从境内外国企业分支机构取得收入50000元,从境外总机构取得收入100000元,;2009年陈某只有在1月、12月分别回国述职15天,其他月份均在中国境内工作。

  (2)转让在中国境内的购入的门面房一间,原价160000元,转让价200000元(只考虑营业税);

  (3)1月份购入某种债券4000份,每份买入价1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共计1200元。6月份将买入的债券一次卖出1500份,每份卖出价13元,另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850元;

  (4)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500000元,将其中的50000元捐给红十字基金会用于红十字事业;

  (5)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徐悲鸿字画拍卖,取得收入500000元,经审核依法扣除的财产原值及相关税费为100000元。

  【正确答案】:(1)外籍个人在境内无住所但是在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在临时离境的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1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0-4800)×45%-15375]×(1-100000/150000×15/31)=33847.26(元)

  12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0-4800)×45%-15375]×(1-100000/150000×15/31)=33847.26(元)

  其他月份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0-4800)×45%-15375=49965(元)

  2009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3847.26+33847.26+49965×10=567344.52 (元)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可以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经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于取得的奖金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

  陈某取得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567344.52(元)

  (2)转让中国境内的投资用房产,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门面房应纳的营业税=(200000-160000)×5%=2000(元)

  转让门面房应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0-160000-2000)×20%=7600(元)

  (3)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金融商品不用缴纳营业税,转让债券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与税务代理相关的税务师试题及答案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税务代理范围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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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税务代理范围与规则”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代理的范围与规则

  一、税务代理的范围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注册税务师可以承办下列涉税服务业务和涉税鉴证业务:

  1.涉税服务业务包括:

  (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2.涉税鉴证业务包括: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如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业务)。

  二、税务代理中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规则

  1.注册税务师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的情形: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报告或者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的要求,致使注册税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涉税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的表述的。

  2.注册税务师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有其他不实内容,而不予指明。

  3.注册税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重点,掌握)

  (1)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的股票、债券;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业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4)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行贿;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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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税务代理相关的涉税服务实务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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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阶段具体内容

  确立确立的前提(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受托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书面协议

  确立程序及形式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委托代理协议书签约阶段

  变更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的;

  2.注册税务师发生变化的;

  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

  注意:必须修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并经过委托方和受托方以及注册税务师共同签章后生效。

  终止自然终止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

  人为终止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

  (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方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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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税务代理相关的涉税服务实务

《涉税服务实务》考点:税务代理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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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栏目为大家带来“《涉税服务实务》考点:税务代理的含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涉税服务中税务代理的含义

  税务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的一种

  税务代理的概念:

  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推荐阅读:

  《涉税服务实务》复习讲义:税务师资格取税务师资格的取得

  (一)税务师资格考试制度(了解)

  (二)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相对重要)

  (二)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

  (1)税务师有权依照规定的范围,代理由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事宜;税务师对委托人违法的委托,有权拒绝;

与税务代理相关的涉税服务实务

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税务代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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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下半年税务师考试即将到来,广大考生们在关注考试资讯的同时,也不要中断每天的重要考点复习。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税务代理法律责任”。想了解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

  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税务代理法律责任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第一章导论第五节涉税服务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的内容。

  【知识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一)委托方的法律责任

  委托方违反涉税服务协议的规定,致使税务师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涉税服务协议,由此而产生法律后果的,纳税人除了按规定承担本身应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外,还应按规定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1.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提示】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3.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三)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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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精讲: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试题 注会税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临近考试阶段,你还在为找不到历年习题而盲目找题吗?哪里有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试历年真题资料下载?出国留学网注会频道为您整理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精讲: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等。下面是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精讲: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等,希望大家用心做题、高效备考!

  第十五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习题精讲

  一、单项选择题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是( )。

  A、单位注册所在地

  B、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

  C、单位注册所在地或生产、经营地

  D、单位注册所在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

  2、税务代理税种认定时,对于经营业务涉及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纳税人,应( )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A、向国税机关

  B、向地税机关

  C、分别在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

  D、在国税机关与地税机关中选择

  3、下列关于外企商社营业税代理申报操作规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外企商社分为核定纳税或免税两种

  B、外企商社应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C、纳税申报时,对属于在中国境外的经费支出部分,要提供其总机构和境外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证明文件,一并报送税务机关审核

  D、对于按收入计算纳税的外企商社,代理人要核查计税合同的数量,合同中载明的应税佣金、回扣和手续费收入

  二、多项选择题

  1、个体工商户建立复式账簿的,应该编制的报表有( )。

  A、资产负债表

  B、利润表

  C、留存利润表

  D、应税所得表

  2、生产企业向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 )凭证资料。

  A、《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B、经退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C、《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D、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表明细表》

  参考答案及解析:点击下一页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只能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纳税人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对于税种认定涉及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纳税人,应分别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外企商社营业税应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与税务代理相关的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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