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2017重点:单位犯罪主体”,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主观方面必须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由单位集体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犯罪决定,并通过直接责任人员加以实施。
(3)必须限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单位只对《刑法》规定可以由其构成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提示: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有: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3)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不属于单位犯罪。
(4)单位一般成员实施的犯罪,不属于单位犯罪。
(5)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没有任何关系的犯罪,不是单位犯罪。
(6)仅为单位个人或少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是单位犯罪。
(7)必须有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单位犯罪的罪名,没有规定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不能认定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即所谓两罚制。
【例题】甲系某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该企业在某一纳税年度中,采取销售不入账和谎称原始销售统计清单丢失的方式偷税人民币70万元,占该企业应纳税税额的15%,对该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 )。
A.甲构成偷税罪,单处罚金
B.甲构成偷税罪,适用两罚制
C.企业构成偷税罪,单处罚金
D.企业构成偷税罪,适用两罚制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单位犯罪的特征。根据规定,单位犯偷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金,即所谓两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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