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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管理和公务员的区别

公务员常识 学历考试 参公管理常识

  生活总有各种各种事情,需要科学的办法去解决它。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了最新资料:“参公管理和公务员的区别”,喜欢的小伙伴不要错过。以下小知识由出国留学网提供!

参公管理和公务员的区别

  什么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我们平常简称“参公事业单位”或“参公单位”,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的的事业单位。 先是有单位参公,才导致人员参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人员(不含自聘人员和工勤人员)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公管理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指其工资待遇与公务员相同,包括其他的相关录用、退休、处分等政策也都是参照公务员的政策。 根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特点: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二)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异同: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与公务员的根本区别就是,公务员是行政编制,而参公人员的编制为事业编制。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执行,也就是说参公管理单位的性质是事业,其中人员编制也是事业,只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2、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完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进行公务员登记,包括所有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险,退休后的待遇,职务任免,升降,回避、辞退等全部和公务员一样进行。 中央党群机关的很多单位,国务院系统,各省地县市,都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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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管理公相关的实用资料

公装合同

公装合同 公装合同范本 公装合同范文

  【公装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住 所: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七条 材料的...

与管理公相关的施工合同

努力12天2014上海公考会成“公”

备考辅导 公务员考试 2014上海公务员考试

  越来越不稳定的招考情形让各位考生的心跟坐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也传递给广大的考试一个信息,就是公务员考试竞争越来越激烈,机会越来越珍贵,小编建议考生,完成报名后,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精通考试内容,一定要抓住机会,一举成功。2014上海公务员考试将于1月18日进行,小编在这里给广大的考生一些建议,帮助大家制定详细的复习规划,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做好复习工作。

  一方面我们从时间来谈,可以将这12天分为三个阶段,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第一阶段是夯实基础或者查漏补缺的时间,这里我们把考生分为有基础的和无基础的两类,对于复习了很久的有一定基础的考生而言,我们在第一周里面需要做的就是把之前的复习进行梳理和总结,梳理自己的知识体系,对自己目前的复习情况进行认真的审视,找出自己的弱项,先做到知己。对于没有基础的考生而言,我们需要做的就做真题,历年真题具有强烈的指向性,能够帮助考生了解考试的内容和具体的题型,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可以顺便检测自己的强项、弱项在哪一部分或者哪个科目。但是因为时间有限,大家只需要做2012、2013两年的真题就可以了。

  第二阶段里面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填补短板或者发挥优势了。这里面对于不同的考生实际情况可能会不同,因此需要因人而异。对于有基础的考生,前面可能已经复习了很久,那么在这一阶段就需要把上周梳理出来的弱项进行专门的复习,比如说弱项在申论的大作文中,那么就需要用完整的一天或者半天时间把作文好好练习。对于之前基础比较薄弱的考生而言,我们可能弱项较多,没有时间给大家去补齐所有的短板,那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强项发挥的更强。

  第三阶段也就是最后的冲刺阶段,这一阶段考试需要做的就做全套的模拟题并且严格控制答题的时间。在最后这一周中不需要每天都做一套题,一个是大家可能没这么多时间,另外一个就是在最后的阶段题海战术已经作用不大了,只会让考试身心疲惫,因此我们只需要做完整的两套就可以了。在做题的时候要严格按照考试时间来安排,一方面是为了适应考试的时间,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培养整体的做题感觉,这样将来走上考场就可以从容应对了。同时也需要对之前的做题方法进行总结,得出一些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规律,用以应对考试。

  另一方面对于不同的科目而言,我们对于不同考试的科目的具体复习也需要给各位考生一些具体的指导。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有两门,部分职位需要专业科目考试,但是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需要背诵的比较多,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只要考生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记忆的越多,提分就越容易。根据我们人脑的记忆规律,早上起来记忆的效率最高,而且效果相对也比较好,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我们这里只是针对一般情况。我们建议大家把早上的时间用来记忆一些知识。上午时间专家建议大家可以用来复习行测,行测全部都是一些选择题做起来比较容易。晚上的时候一般都处于大脑的疲劳期,这时候可以看看申论热点和作文,或者可以做一些题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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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可以住多久?公租房可以买吗

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公租房能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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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房可以住多久?公租房可以买吗】

  公租房租赁期限为3~5年

  要优化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通道,通过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措符合限定套型面积标准的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方面,各地要对公租房信息公开,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方便群众申请。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合同期满后将重新认定住房保障资格。

  公租房承租对象租住一定年限(一般为3~5年)后,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选择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也可继续承租;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予以腾退,不得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建的商业用房、商品住房,将由产权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出售或出租。

  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

  购买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但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房地产企业或其他社会投资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且其土地用途为住宅的,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自公共租赁住房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最低出租期限到期后,可以继续出租,也可按核定的价格出售。出售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拟将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的,应在出租期限到期前1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和以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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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建设

https://www.liuxue86.com/k申论
欢迎阅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的《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公租房建设》考试资料,关键词为热点 申论 国家公务员考试,本文发表于2012年08月21日 16时30分26秒。
本文是关于公租房建设的2011年国家申论热点。

2010年6月12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近年来,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须改善。这部分游离于中国住房保障制度之外的住房困难群体通常被称作“夹心层”。

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当前,如果全部依靠扩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覆盖面,一方面财政无力承受,另一方面,部分“夹心层”群体随着收入增长,几年后将具备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支付能力,对政府保障房的需求是阶段性的。因此,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

重要提示:

1.政府加强了资金投入

意见明确指出: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投入,中央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补助。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

2.积极鼓励多渠道资金的融入

意见指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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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合同

公租房合同范文 公租房合同范本 简单公租房合同

  公租房合同如何来书写呢,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公租房合同,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查看。

  公租房合同1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公租房合同。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 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

北京公租房

https://www.liuxue86.com/k申论
欢迎阅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的《2010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天天读 北京公租房》考试资料,关键词为热点 申论 公务员考试,本文发表于2012年08月21日 16时32分01秒。
2010申论热点天天读:北京公租房

【社会问题的背景】

(1)所谓“公租房”,其全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其配租对象为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

(2)北京市住建委,2010年5月24日发布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显示公租房户型分为四类:30平方米左右的厅室合一单居、40平方米左右的小套型、50平方米左右的中套型以及60平方米以下的大套型。公租房小区机动车位参照经济适用房“十户两车位”标准设置,公租房配租不会排斥达到中等收入的有车家庭。

“设计户型应以中小套型为主,适当配置大套型,层高2.7米。这四类户型中,套型面积上下浮动不超过5%。”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厅室合一的单居套型可按照宿舍标准进行设计,厨房应具备使用简单电加热和排烟厨具的条件,而其余三类户型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公租房卫生间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均不大于4平方米。

为了让租户可以“拎包入住”,公租房厨卫内的配套设施在竣工时将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厨房应当配备灶台、洗菜盆、操作台;宜采用厨房整体式橱柜。单面布置厨具或双面布置厨具时,居民做饭时的操作空间宽度不小于0.9米。卫生间应配备洗面盆、盥洗镜、坐便器、淋浴喷头、排风扇等必要设施设备。户内应预留洗衣机位置,并设置上、下水管线。

由于未来入住居民基本是就近入住的正在轮候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和产业园区职工,公租房小区内的规划也充分考虑到了居民出行需求:如配建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及自行车停车位,公租房机动车位参照经济适用房“十户两车位”标准设置,每户自行车位不应少于2辆,宜利用地下空间集中设置停车库。

在租户的生活服务方面,入住公租房的生活水、中水、燃气等计量应使用IC卡,实现计量付费一体化。公租房应采取集中供热方式供暖,户内应分室设置温控装置,并应设置分户热量计量或分配装置。公租房在市政中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优先使用市政中水;没有市政中水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应配套设计、建设中水系统。

2010年北京市公租的建设计划是1万套、约50万平方米。“导则”明确了公租房应实现产业化生产——采用工厂生产的标准规格的预制成品或部品,减少现场加工材料所造成的浪费和污染。

(3)根据财政部在2010年全国两会所作的财政预算报告,尽管2009年全国在保障性住房上的支出增加了202.7%,但一年的总支出也只有550.56亿元。就是把它提高到1000亿元,并全部用于公租房建设,政府一年也只能提供3333万平方米公租房,只够解决167万人的住房问题。

(4)北京3个近期开工的公租房项目成本租金为22元-30元/平方米·月的消息引发持续热议。面对部分媒体“公租房租金高”的质疑,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成本租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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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炎培挽李公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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