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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美国职业移民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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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美国绿卡的途径有很多。那2018年,美国获得美国绿卡的移民方式政策或有改变,我们一起来出国留学网看看2018年美国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解读。

  绿卡新政策

  一、职业移民第一优先杰出人才EB-1

  第一优先类型占用了每年美国绿卡新政策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约40,000个。第一优先类型包括三个具体的分类:

  1、专业领域的杰出人才 EB-1A

  EB-1A申请中的职业人才应为在其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这些专业领域包括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要满足EB-1A的要求, 申请人只需提交足够的证明材料以证明申请人在其所在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希望未来继续朝此专业贡献于美国。 这一类申请无排期、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也不需要雇主的支持,更不需要投资。

  2、 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

  EB-1B 申请中的职业人才是指在国际上享有声誉的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EB-1B申请需要雇主的支持,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JOB OFFER)。通常,这个工作承诺都是由大学或者其他类似的学院或科学研究机构提供,当然也可以由私人雇主提供。EB-1B的申请不需要劳工证,但是在进行这项申请时,未来雇主(如大学或其它研究机构)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3、跨国公司主管/经理EB-1C

  跨国公司经理/管理人员EB-1C类移民申请,主要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EB-1C的申请也不需要劳工证,但是在申请时,未来雇主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美国绿卡新政策

  二、职业移民第二优先

  1、专业人才EB-2

  这一美国绿卡新政策优先类别的申请人一般包括两种情况:

  (1).申请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申请人拥有学士学位以及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申请人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拥有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与领域内的其他人相比,申请人拥有更出色的专长。EB-2类的名额为每年约40,000个名额(占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以及本年度第一优先类别的剩余名额。 EB-2申请需要工作职位承诺(JOB OFFER)和劳工证(PERM),但NIW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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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技术移民种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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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移民,不同移民方式获得绿卡的条件是不一样的,下面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美国技术移民种类介绍,希望对有此意向的朋友有帮助。

  一L1签证

  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

  L1签证适合于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经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中国企业需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被派遣到美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L1A持有人以及直系亲属,法律允许这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

  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是近年来接受最多的签证之一,申请人的主要条件是必须是中国企业的领导人或相当于经理级的行政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门的经理,如财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等等)。只要这些人员在申请L-1签证之时,已在中国公司内部担任以上职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开始在美国做生意,即可开始办理L-1的申请。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发有关条文的规定,L1签证的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或母公司的调遣,前往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或母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始。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上述两种公司人员均可依法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人们通常所讲的“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

  L1签证的申请条件

  1.必须在国内有公司,公司必须是正常运行的,一般注册时间不低于两年、没有行业的限制;

  2.申请人在中国公司任职一年以上、必须是公司管理层的员工;

  3.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到美国注册分公司,派遣公司员工到分公司管理业务。

  注:针对于国内没有公司的申请人,只要他是管理人员,学历为大专以上,均可在我集团旗下多个公司作为其后盾聘用他为公司作为高管人员并进行培训指导后以L1签证派遣到美国。

  L-1签证的优势

  1.L-1签证不受双边贸易和投资条约的制约。

  2.L-1签证对美国子公司的规模大小没有限制。

  3.美国子公司无须与海外母公司从事完全相同的业务。

  4.可申请绿卡:持有美国L1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微博)的方式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5.申请速度快:美国L1签证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

  6.可多人申请:在美国设立分公司,中国总公司通常可以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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