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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6卷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考点:律师制度

司法考试卷一考点 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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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6卷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考点:律师制度

  一、律师的职业条件

  1.积极条件,积极条件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第一,具有律师资格

  第二,在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满1年

  第三,品行良好

  2.领取律师职业证书的消积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律师职业证书;

  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除外。

  第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律师职业的限制性条件

  第一,律师应当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第二,执业律师不能担任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

  第三,律师担任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三、律师事务所及其形式

  1.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合作律师事务所,以该律师事务所有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1.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

  2.具有五年以上的职业经历

  3.担任合伙人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

  其管辖原则实行属地管辖,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需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

  五、执业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辩护和代理,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第二,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其调查情况。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六、法律援助制度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具有以下重要特征:

  1.法律援助制度责任主体的明确性。

  2.法律援助工作的统一性。

  3.法律援助服务的无偿性。

  4.法律援助范围的广泛性。

  5.法律援助形式的丰富性。

  6.法律援助实施人员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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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法律法规2017考点之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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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银行法律法规2017考点之民事法律制度”考生可继续关注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栏目,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最新相关信息。

  考点1代理

  典型真题.单选

  1.从民事法律行为来说.甲商业银行授权其业务经理乙与客户商谈业务并签订合同,该代理属于(  )。

  A.指定代理

  B.委托代理

  C.业务代理

  D.法定代理

  【答案】B。

  2.代理人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是(  )。

  A.表见代理

  B.法定代理

  C.委托代理

  D.指定代理

  【答案】D。解析:指定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代理人享有的代理权是指定的.与被代理人的意志无关,无须委托授权。

  考点2担保法律制度概述

  典型真题•判断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全额返还定金。(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解析: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考点3物权法

  典型真题.判断

  《物权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施行。(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考点4抵押

  典型真题.单选

  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根据《物权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债权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用于抵押的财产

  B.债权人任何时候都无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C.抵押需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可直接用于清偿

  D.抵押财产的使用权归债权人所有

  【答案】A。解析: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可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财产的使用权仍归债务人所有。

  考点5质押

  典型真题.单选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权利凭证(  )时设立。

  A.交付质权人

  B.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C.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答案】A。解析: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考点6保证

  典型真题.单选

  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保证人选择使用任何保证方式

  B.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国的律师制度

中国律师制度 律师制度 中国制度

  律师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任务、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律师如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出国留学网为您推荐中国的律师制度,更多详细资讯,关注出国留学网实用资料栏目。

  中国的律师制度(一)

  律师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任务、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律师如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律师的性质、任务和地位

  1、 律师的性质

  我国1996年5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我国的律师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法》第三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 律师的任务

  律师的任务是指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通过律师的执业活动所要实现的目的。根据《律师法》第一条的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就是律师的任务。律师任务的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密切联系辩证统一的关系,这是由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之间的一致性所决定的。

  3、 律师的地位

  律师的地位是指律师在社会生活中和诉讼过程中,所应有的地位和享有的权利,以及所起的作用。

  我国的律师在诉讼中处于一种独立的诉讼地位。律师既不从属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也不完全从属于当事人,律师参与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于一种独立的诉讼参与人的地位。律师不仅享有一般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而且还享有与履行律师职责有关的诉讼权利。

  (二)律师执业条件

  律师执业,应当先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实习期满后申领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后,还必须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才能以律师的身份执业,依法享有律师的权利并承担律师的义务。

  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暂时不从事律师职业,对其资格予以保留。我国采取的这种作法称为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

  1、 律师资格

  指从事律师业务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国《律师法》第五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第六条规定了取得律师资格的两种途径:经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和经司法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取得。

  (1)《律师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有高等学校法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经律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授予律师资格。"

  (2)《律师法》第七条规定,"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

  2、 律师执业证书...

1Z3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
 
  7.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
  A.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C.国务院各部委规定的其他业务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E.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8.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 ),恪守职业道德。
  A.法律
  B.法规
  C.规章
  D.规范性文件
  E.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教材1页:“建造师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选D错

中考政治法律制度知识讲解: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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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考试2017法律法规例题:刑事法律制度

银行法律法规练习题 银行专业资格测试题与答案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栏目诚意整理“银行考试2017法律法规例题:刑事法律制度”,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金融犯罪的概念、种类和构成

  典型真题.单选

  下列属于根据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不同划分金融犯罪类型的是(  )。

  A.诈骗型金融犯罪与规避型金融犯罪

  B.伪造型金融犯罪与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

  C.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与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

  D.针对银行的犯罪与银行人员职务犯罪

  【答案】D。解析:根据实施主体不同,金融犯罪可以分为针对银行的犯罪(外部犯罪)和银行人员职务犯罪(内部犯罪)。

  考点2危害货币管理罪

  典型真题.多选

  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后又使用的,以(  )处罚。

  A.出售假币罪

  B.运输假币罪

  C.伪造货币罪

  D.购买假币罪

  E.使用假币罪

  【答案】ABE。解析: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后又使用的,以出售、运输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考点3破坏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类犯罪

  典型真题.单选

  某城市商业银行为了争揽储户.在存款时以先支付利息等手段来吸引公众存款。这种行为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  )。

  A.主体不合法

  B.方式不合法

  C.客体不合法

  D.以上皆不属于

  【答案】B。解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非法”包括主体不合法和方式不合法两种情况。

  前者如个人私设银行、钱庄,企事业单位私设银行、储蓄所等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定主体资格而吸收公众存款;后者是行为人虽然有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定资格,但采取非法的方式吸收公众存款.如有些商业银行擅自提高利率或在存款时以先支付利息等手段吸收公众存款。这里属于方式不合法.正确选项为B。

  考点4金融诈骗罪

  典型真题.多选

  根据《刑法》第192条、第199条规定,犯集资诈骗罪处罚包括(  )。

  A.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B.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C.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D.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

  E.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答案】ABCDE。

  考点5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

  典型真题.多选

  司法实践中,对挪用资金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为(  )。

  A.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2018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刑事法律制度

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法律法规考点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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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刑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刑法基本理论(新增)

  一、刑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罪行法定原则

  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三)罪责相适应原则

  二、犯罪

  (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两个特征。

  (二)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1.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3个阶段: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3.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三)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1.犯罪预备

  《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

  《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3.犯罪中止

  《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四)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

  1.必须二人以上

  2.必须有共同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故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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