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移民改革一直举步维艰,而美国国会议员所提出的移民改革方案也仍未被提上日程。美国马上迎来总统大选,可能接下来的会期会搁置移民法案的讨论。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相关资讯。
众议院抛出EB-5改革提案
美国时间7月30日众议院,民主党议员Zoe Lofgren和Luis V. Gutiérrez共同提出了一项EB-5新的改革提案——TheEB-JOBS Act of 2015(2015EB-就业法案),旨在促进经济增长,激励企业家精神,以及吸引海外投资为美国创造就业。
一、关于EB-5的变革
1、永久化EB-5区域中心计划
·将每财年10,000张EB-5签证中,拨出5,000张给区域中心项目;
·由国土安全部和商务部确立合理的就业计算方式,最多50%的就业可来自区域中心区域之外;
·授权就区域中心认证收费;
·通过多项措施强化EB-5计划的完整性:包括递交年度报告;限制有犯罪背景的人参与区域中心项目;限制国外政府或有权力的个人直接或间接参与、拥有或管理一个区域中心;确保区域中心符合证券法的规定;授权部长关闭涉嫌损害美国安全、涉入犯罪的区域中心;允许国土安全部部长就区域中心授权、及区域中心所递交的商业计划书等事项咨询商务部部长。
2、目标就业区(TEA)
·更改目标就业区的定义;
·由联邦政府来决定高失业区的定义;
·TEA的认定,5年有效。
3、就业计算
明确永久就业的定义,即为至少2年每周35个小时的就业。
4、投资金额
非TEA地区最低投资额由100万涨至200万,并与CPI(消费者物价指数)同步调整。
二、关于创设一个新的职业移民签证种类EB-6(以及EB-7),主要针对以下三大类型:
1、风险投资的初创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家(创投基金)投资50万美元,或者在合格的种子基金中投资10万美元。
·创造5个就业;
·再募集200万美元资金;
·创造100万美元收入;
·3个年收入10万美元的就业。
2、自创型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签证发放前已经创造了3个全职就业;
·至少创造10个就业,或,创造7个10万美金年收入以上的就业。
3、为E-2投资者设置EB-7签证类别
备注:此项与中国无关,为美国协约国别的。
除了以上关于EB-5计划改革和创设一个新的职业移民签证种类之外,该提案还提议:允许EB-5、EB-6和EB-7持有人同步调整身份;通过多收5,000美金费用来加快审批进度,并在60天内审结;修改移民法案,增加10,000张EB-5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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