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地区一样,广西教资认定也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上半年网报时间为5月12日9:00至7月5日16:00,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2日9:00至12月1日16:00。那么,广西教资认定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以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公告,供大家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二)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桂林市及所辖的县、市、区的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项统一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受理、桂林市教育局协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的市、县(市、区),由教育行政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协同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认定时间
2022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5月12日9:00至7月5日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2日9:00至12月1日16:00。
申请人应在各批次网报时间前关注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