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肯色州正式加入其他四十三州的行列,公布该州的青少年脑震荡防治法(Youth-Concussion Law)。这项新法案是由该州州长麦克‧毕比在今年四月所签署,令人意外的是,它并没有遵照国家美式足球联盟(NFL,National Football League)所建议的三项立法规则来制订。这三项主要规则分别是:家长必须在孩子参与运动前阅读并签署脑震荡须知;学生运动员若是有脑震荡的可能,必须立即停止参与比赛;疑似脑震荡的学生运动员必须持有医疗报告证明其健康无虞才可重新上场比赛。
阿肯色州的这项法案内容只是授权给该州教育部可以动用多达一百万美元的特支经费在脑震荡防治工作上。条文中完全没有禁止疑似脑震荡的学生参加比赛,也没有要求学生提出无脑震荡现象的医疗证明,甚至没有要求家长阅读及签署任何同意文件。
脑震荡防治的立法议题其来有自,NFL很早就提案要求联邦统一立法,将青少年脑震荡视为全国重要的防治事项。但参议院则认为此一事项属于各州的地方事务,不应归属于联邦政府管辖範围,而应由各州政府分别立法实施。在NFL前芝加哥熊队球员戴夫.杜尔森(Dave Duerson)因为慢性脑部创伤症而自杀的事件震惊美国之后,全国各州在这两年已纷纷制订自己的青少年脑震荡防治法。
该球员所罹患的慢性脑部创伤症是一种脑功能的衰退病症,医界指出这是因为其头部受到多次撞击之后所产生的结果。该症状伴随的併发症包括了抑郁、癡呆和自戕倾向。一般认为这是该球员长期从事美式足球运动所导致的不幸后果,而对孩童来说,他们未发育完全的大脑要比成年人的大脑更容易受到这样的伤害。
美式足球是美国最受欢迎的体育活动,全美有将近三百四十万个学生是学校的美式足球队员,而其强调冲撞的运动特质虽然刺激,也让参与的学生们面临极高的受伤风险,其中最为人所担心就是脑震荡的影响。每年美国有十三万五千位五到十八岁的学童及青少年被送到医院急诊室治疗,他们都是因为运动或是休闲活动而受到脑震荡或是其他头部的伤害。而愈来愈多的医疗研究都证实,人若是受到多次脑震荡将引发许多重大后遗症,这也是为什幺各州需要立法保护青少年不受运动伤害的主要原因。
多批评者指出,NFL努力推行立法是根基于它本身的商业利益,也就是希望保护更多有潜力的年轻球员,不致于在学生时期就受到太多严重的运动伤害,好让他们日后能进入联盟打球;也希望家长不要因为脑震荡的高风险而禁止小孩参加美式足球活动,毕竟一个家长不支持的运动,长久下来将会影响职业运动的发展与生存,职业拳击的没落就是上世纪活生生的例子。但有了NFL的强力游说及运作,确实加快了各州的立法脚步,这对于学生球员及家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保护措施。
阿肯色州的立法内容跳脱NFL建议的立法规範,引发了正反不一的评价。虽然他们愿意投入经费研究及防治脑震荡的立意十分良好,然而也有评论者认为此举缓不济急。少了法律强制的力量,家长很有可能在不了解风险的情况下让孩子参加美式足球比赛,教练也可能在无法判断球员是否健康无虞的情况下让受伤的学生选手上场比赛,让他们承受一再受伤的危险。相形之下,其他即将通过该法案的两州,包括乔治亚州及田纳西州,都纳入了NFL的三项立法规则。阿肯色州的创新之举,究竟能不能发挥预期的立法效果,还有待观察。
资料来源:Education W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