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自贸区建设,湖北61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
为加快推进湖北自贸区建设,近日,省政府向湖北自贸区三大片区下放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61项。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54项,其他类事项5项,部门委托行政许可类事项2项。
权限下放单位涉及到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多个部门。省政府要求,三大自贸片区管委会要抓紧衔接落实,及时编制完善办事指南,大力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效能,加快实现“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区内事区内办。
省发改委将企业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18个子项)一并下放;省教育厅下放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省民政厅下放境外资本投资兴建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省人社厅下放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和审批;省交通运输厅下放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公路工程和港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等;省住建厅下放省级风景名胜区详规审批等。
省水利厅下放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等;省农业厅下放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省林业厅下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
省商务厅下放13项权限,包括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出口许可证核发、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省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非金融类)备案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等。
省卫计委下放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公共卫生许可等;省外侨办下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省旅游委下放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省工商局下放企业名称登记、公司及其分公司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等;省质监局下放计量标准核准等;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放进境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省贸促会下放出具湖北省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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