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理想和责任就是“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很多人都不知道记者也有属于自己的节日,因为这是一个不放假的节日,下面,出国留学网的小编就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这个节日吧。
记者节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就有。从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11月8日,新闻从业人员都举行各种仪式纪念这一节日。
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同意将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1月8日定为记者节。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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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就有记者节。从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9月1日,新闻从业人员都举行各种仪式纪念这一节日。
1949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办法》对年节和纪念日放假规定这样表述:“其他各种纪念节日如:二七纪念、五卅纪念、七七抗战纪念、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九一八纪念、护士节、教师节、记者节等,均不必放假。”但因为当时没有确定具体日期,因此长期以来中国新闻从业人员一直未过记者节。
1999年9月18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以国务院第270号令公布了重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提到"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全国性节日。《办法》颁布后,在新闻界立即引起强烈反响,9月19日一早,全国各地的新闻工作者纷纷给中国记协打来电话,询问"记者节"的情况,希望确定这一节日的具体日期,并提出了不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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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节感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