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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苍狼》读后感

大漠苍狼读后感

  读后感是读过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以后的感想(多指书面的)。亦指读完作品后写下的心得体会或评论文章。下面,出国留学网为您带来,“《大漠苍狼》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漠苍狼》读后感1

  放假期间,七七八八看了几本小说,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大漠苍狼》,《怒江之战》,还有些乱七八糟的穿越玄幻小说。我觉得《盗墓笔记》比起《鬼吹灯》来说更好看些,鬼吹灯有些过于玄幻,盗墓笔记相对来说更具真实性,人物的个性也更鲜明,作者的描述笔法也比较平实,整部小说前后的线索也很清晰,虽然是不同的探险,但是一根主线把之串联起来,环环相扣,随着探险的深入,我们一步步更接近真实,但是最后的谜底一直都未完全解开,所以节奏把握的很好,一直都有吸引人的地方。不过八本还是长了些,看到一半觉得累,中间有些情节就直接跳过去了。据说作者今年3月份会出完结篇,盼望中。

  《大漠苍狼》我很喜欢,两本,不像盗墓笔记那样长,相对来说,节奏更为紧凑,看的过程中一直都很紧张,担心书中人物的命运,很好奇深渊的秘密。书中埋下了很多伏笔,两本书并不能完全揭晓深渊的真正秘密,作者非常聪明,把深渊的探索交给了书中的另一名人物,他跳伞,有70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寻找深渊底部,同时告诉我们下面是一片灯火。这样故事可以先告一段落,为读者留下了无限的遐想空间,再者,也为后续留下可能。

  最终,这个故事也是一个开放式的结果,我们可以想象中间以及后来又发生了无限的可能性。“必然导致必然”一句话告诉我们历史的重复之重复定律。很像以前看过的一个西方电影,女主人公为了改变命运,一次又一次的做出选择,采取不同的行动,无论她如何做,结果总是一样的。电影的灵感来源于一个希腊传说,而在故事中也有暗示,西西弗斯触犯了众神,诸神为了惩罚西西弗斯,便要求他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由于那巨石太重了,每每未上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他就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做这件事。

  《怒江之战》我觉得写得很一般,草草的浏览了一遍,故事悬念比较少,读起来有些乏味。不像前面两部,伏笔很多,一直都是解谜的过程,因此读起来会有放不下的感觉。

  《大漠苍狼》读后感2

  记得初看《大漠苍狼》,真是深为其所吸引,疯狂的想象、疯狂的悬念不断刺激着我的神经,让从小就对神秘事物非常感兴趣的我欲罢不能,很快就看完了第一部。之后,在苦苦等待中,终于等到了第二部。很快,第二部看完了,不禁产生了一些感想,不吐不快。

  平心而论,三叔的确是个写悬疑小说的高手。我看《大漠苍狼》的感觉就和看《迷失》的感觉差不多,这也是仅有的两部让我产生类似感觉的作品,同样具备了疯狂的想象和疯狂的悬念。虽然《迷失》的结局让人大失所望,但不可否认其前面的情节非常吸引人,而且至少在此之前我没看到类似的作品出现,这就是它的成功之处。

  《大漠》的结局不知道有多少人看懂了,反正我是看得稀里糊涂,也不打算去深究一番。看了不少人对《大漠》的评论,都集中在对结局的分析点评上,并由对结局的分析评判整部作品的好坏,我觉得很是莫明其妙。因为我搞不懂为什么这些人只把注意力集中在结局,而不是整部作品。整部作品中众多的悬念不正是吸引大家有强烈看下去欲望的原因吗,其实阅读这部作品的最大乐趣就是想看看作者最后是怎么解释的,满足大家的好奇心是这部作品最大的卖点,当然,这也是悬疑小说这一类型的最大卖点。如果作者弄了很多悬念,最后却无法一一解释清楚,那么这部作品...

与苍狼阿力读后感相关的读后感范文

《天狼》读后感

天狼读后感 天狼读后感范文

  天狼这本书的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以下是留学网为您整理的天狼读后感,供您参考!

  《天狼》读后感一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看过后,我觉得这篇本书的内容非常生动有趣,其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条狗的故事,看过后,使我久久难忘。

  书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它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在填不饱肚子的情况下,还日夜坚持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珍珍充满了敬配之情。

  书中还写一条母狗—雪玉和它的孩子。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警犬,阴差阳错的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它不但忠心护主,还教育自己的孩子也像它一样忠心。当雪玉知道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改之心,它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另人敬仰。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动物的伟大,动物也是有思想的,如果人类也有这种精神,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了。

  《天狼》读后感二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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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种读后感

狼种读后感 读后感400字

  茫茫苍天,大灰倒在了一个小树林里,川妮抱起身受重伤的大灰,流下了内疚的泪水,狼血染红了他洁白的衣裳。下边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狼种读后感,欢迎阅读。

  篇一:《狼种》读后感

  茫茫苍天,大灰倒在了一个小树林里,川妮抱起身受重伤的大灰,流下了内疚的泪水,狼血染红了他洁白的衣裳。

  大灰是一只被淘汰的警犬,因为它和狼太像了,大灰被送到了阳光马戏团,可是,大灰在马戏团里仍然受到了同样的鄙视,它在《智斗大灰狼》里演大灰狼,十二只哈巴狗成了英雄,即使是哈巴狗先找的麻烦,驯兽员川妮也会向着它们。有一次,动物们要到别的地方表演,在小树林里,车子坏了,司机去买修车的工具,只留下川妮和动物们。忽然,两只饿极了的豹出现了,大灰为了保护川妮冲破了铁链去与豹搏斗,最终赶走了豹,而大灰却身受重伤。

  狼在人们心中是恶的化身,连词典里也没有狼的褒义词。就连长得像狼的大灰也饱受歧视之苦,可是狼身上有很多优点,它们勇敢,它们团结,他们靠劳动获取食物。大灰身上的品质就是勇敢忠诚,即使川妮对它并不好,可是,当川妮遇到危险的时候,它不是挣开绳索马上逃跑,而是扑上去保护川妮。它的勇敢和忠诚在一瞬间流漏了出来,感动了川妮,感动了我,感动了所有读者。

  这本书真正让我懂得了动物身上的美德,让我知道了为人处事道理,百炼成钢,坚持优秀的本性。而不能因为遭受恶劣不公平待遇就自暴自弃,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篇二:《狼种》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种》。

  故事的主人公大灰是一只酷似狼的狗,在马戏团里受尽人们的鄙夷,哈巴狗也因主人的仗势而对大灰肆意凌辱。直到有一天云豹袭击他们时,与哈巴狗的懦弱不同,这时大灰挺身而出,赶走了云豹,救出了主人川妮,自己也负了伤。从此人们改变了对大灰的看法。

  读完这本书,大灰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它在遇见云豹时毫不退缩,上演了一出精彩的《智斗云豹》。它原来被人们认为是恶狼时,被带上了嘴罩无法撕咬,大灰就利用云豹夫妇想置它与死地的的心理,巧妙地帮自己解开了嘴罩。看到这个情景,我更加觉得我要向大灰学习,学习它的机智勇敢、沉着冷静,遇到事情时积极地想办法。在我们的学习中不也需要这样吗?遇到学习中的难题,不应该退缩,而是应该仔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不都是教会我们怎样去学习的吗?

  同时,书中的反派角色——哈巴狗令我讨厌,它依仗主人川妮的宠爱处处欺负大灰,让大灰经常受伤;但它一见到凶恶的云豹就夹着尾巴逃跑了,一副贪生怕死、欺软怕硬、仗势欺人的嘴脸。

  通过阅读,使我明白在平常做人处事中,我们要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要勇往直前,要有勇气去面对,遇到事情不能畏首畏尾,退缩不前。

  篇三:狼种读后感

  我听朋友说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很精彩,而且我也喜欢动物,就让爸爸给我找一篇看看。爸爸当天就给我买了一本《狼种》给我,我爱不释手,捧着它,一口气就看完了。

  《狼种》讲的是一只长得象狼的狼狗大灰的故事。在警犬学校学习了一年半,虽然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但是因为毛色难看,连给人看门都没人要,最后被阳光马戏团的高导演相中,进了马戏团,当了一名演大灰狼特型演员。在马戏团里,由驯兽师川妮训练大灰,川妮不怎么喜欢大灰,倒是更喜欢十二只哈巴狗。每次训练时,对哈巴狗温柔得象母羊对小羊,对大灰就成了凶暴的...

《狼种》读后感

《狼种》读后感 读后感

  《狼种》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这篇小说讲的是狼犬大灰的故事。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种》读后感,供大家参考,欢迎阅读!

  篇一:《狼种》读后感

  《狼种》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这篇小说讲的是狼犬大灰的故事。

  大灰是一只狼犬,身上有狼的血统,它是阳光马戏团的演员,专门演大灰狼。大灰在进阳光马戏团之前是警犬学校的一条警犬,所有人都觉得大灰不是狗是狼,虽然他的各项考核成绩都很好,但是因为相貌非狼非犬,所以被人排斥,不被接受。毕业后,其他的警犬被抢购一空,只有大灰无人问津。直到有一天马戏团团长收留了它,但是负责训练它的女演员川妮只喜欢那些哈巴狗,很讨厌大灰。连哈巴狗都仗势欺负大灰,经常弄得它遍体鳞伤。有一天,马戏团外出演出,川妮突然受到了云豹的攻击,在这危险时刻,川妮宠爱的哈巴狗们早就逃得无影无踪,只有大灰挺身而出,它与云豹英勇搏斗,最终用血迹斑斑的的躯体保护了川妮,而自己却牺牲了生命。川妮抱着大灰,眼角流出了内疚的泪水……

  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大灰既有狗的忠诚又有狼的凶猛和勇敢,虽然主人因他的相貌不好而讨厌它、冷落它,但是在主人遭遇危险的时候,它不计前嫌,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用生命来保护主人。大灰没有讨人喜欢的外表,但它却拥有一颗善良、勇敢和忠诚的心。

  从大灰身上我得到的启示是,我们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貌取人。我们班就有一个同学,学习并不是很突出,有一次,他右手骨折,可是他坚持用左手完成作业,没有因为骨折落下功课,因为他的坚强,他当上了我们学校的升旗手,并被评上了感动班级人物,这可是我们人人都向往的荣誉。虽然他的学习不是最好的,但是他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狼种》这篇小说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受益匪浅。

  篇二:《狼种》读后感

  在《狼王梦》这本书中一共有两篇文章,一个是狼王梦,而另一个则就是《狼种》。有一次我正在家里看《狼王梦》这本书,一看目录,原来还有一个《狼种》,我便决定先看《狼种》

  《狼种》中的主人公虽然长着狼的外貌而实际上却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大灰。大灰原是黑土凹警犬学校的警犬 ,但因为长的太像狼,毕业后无人购买。后来他被带到了阳光大马戏团演《智斗大灰狼》这个节目,不用我说你们也应该知道大灰演的是什么角色,大灰当然演的是大灰狼喽。大灰现在的主人是阳光大马戏团的女驯兽师川妮。因为川妮从小就很害怕狼,所以她是含着泪才接受驯养大灰的任务的。在《智斗大灰狼》这个短剧中,大灰常常被那几只哈巴狗暗算,在戏上有一个环节,只有在那个时候大灰才会被暗算,那就是大灰投降的时侯。后来川妮发现大灰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就明白了,但是她并没有制止哈巴狗。大灰在一次进食时,哈巴狗激怒了大灰,大灰便狼性大发,把其中几只哈巴狗咬的鲜血淋漓,如果不是川妮及时制止了大灰,后果将不堪设想。再一次去外地表演的途中,汽车坏了,司机就去买零件了,川妮把车上的动物都放下来了。突然出现了两只豹子,大灰被铁链子拴住了嘴也被封住了,但在千钧一发之际大灰把豹子都赶跑了,但它自己也付出了不菲的代价:它的肚子被戳了一个洞、耳朵被撕下了半块、三条腿皮开肉绽、下颚破裂,伤势十分严重。

  其实狗才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呀,只有他们才会对人类像对自己的亲人一样。

  篇三:《狼种》读后感

  在《狼王梦》这本书中一共有两篇文章,一个是狼王梦,而另一个则就是《狼种》。有一次我...

天狼读后感

天狼读后感 天狼

  刘学林的《天狼》讲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遥远的故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天狼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

  天狼读后感(一)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这篇小说中的爱让我陶醉了,感谢作者刘学林。

  天狼读后感(二)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liuxue86.com)。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强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她的母亲,爱她的外祖母,爱她的儿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她的儿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爱,会有这个也是因为有爱。书背面的那句话: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有活说:因爱生恨,但同时,爱液能融...

狼读后感400字

狼读后感400字 狼读后感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读后感400字,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狼读后感400字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狼读后感栏目。

  狼读后感400字【一】

  《狼》是有“动物小说之父”之称得西顿所着。《狼》风靡全世界近百年,全世界销量近亿册。与他独特的观察视野和新颖的叙述方式密不可分。

  《狼》讲的是:在喀伦泡草原上,春天一到,层层冻土融化了。小草探出了脑袋,野牛、羚羊在喀伦泡休息,人们也开始牧业。但有个狼族却让这充满了生气的原野充满了杀机。

  老暴,这个狼族首领。浑身油亮油亮的,灰黑色的皮毛透射出阵阵寒气。对于狼族来说,大家对老暴身边的“白姐”羡慕不已。白姐,一只皮毛liuxue86.com银白银白的,她是老暴的希望,为老暴所保护。狼族里的突出分子还有一只黄狼,他可是粮草征收者。专门为狼族捕猎,据说他曾多次为狼族捕捉过羚羊。

  这支狼族的崛起可引起了牧民的反对,牧民们对他们的整治从没有停过。最开始先用马钱子碱、氰化物等下毒,后来又用猎狗、猎枪捕杀,最后又用了捕狼机、套索。可是这狼群竟一次也没上当,反而把不少猎狗和马打的粉身碎骨。

  人们颁布了一封杀狼悬赏令。人们在悬赏令面前显得十分无策。

  最后白姐和老暴被人逮住了,双双被处死。可是老暴却不愿意离开白姐。可我认为,同族之间,有多少次会手足相残。能达到这样不离不弃。是我们必须学习和思考的。

  狼读后感400字【二】

  《狼》中有三个关于狼和屠人的小故事,但其结局却都是屠人战胜了狼,最终平安到家。由此可见,狼虽然狡黠,但“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在第一个小故事中,屠人其实也算不得凶残,只是格外聪明。他先是用刀威胁狼,使它不敢靠近。后见狼仍然步步紧逼,于是宁愿舍弃肉来换取自己的生命。而最见其大智的地方在于他没有把肉直接扔在地上,而是用钩子穿住挂在树上,等着第二天早上再来取回去。而狼又何其笨,缘木求鱼,非但没有得到肉,反而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最终得不偿失,令人贻笑大方,也只能算是咎由自取吧。

  而在第二个故事中,两只狼却实在贪得无厌。屠人刚开始就投了骨头给两只狼,而它们却并不知足,仍然并驱如故,最后才丢失了性命。但在此故事中,两只狼却又有点小聪明,一狼假寐以诱敌,一狼自后袭击,原本以为配合得天衣无缝,但却忽略了它们遇到的对手是屠人,“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最终,对于前狼“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以数刀毙之”,而对另一狼“屠自后断其股(大腿liuxue86.com),亦毙之”。 但我却认为,狼固然贪婪,屠人却也未免有些太残忍。狼作为一种肉食动物,吃肉是它们的天性,觅食也是一种本能。既然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又何必自相残杀呢?

  第三个小故事,却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屠人的凶残、智慧、谨慎和贪婪。当屠人进入路旁的行室,抓住了狼的爪子时,他“思无计可以死之”。短短几个字,却将屠人的本性暴露无遗。然而看到屠人“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时,他的智慧却又让人不得不折服,难怪蒲松龄最后会发出“非屠,乌能作此谋也”的感叹。而后来屠人“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又体现了他何其谨慎的态度。最后屠人“遂负之以归”而不是直接把狼留在原地,蒲松龄寥寥几笔勾画出了屠人多么贪婪的形...

狼王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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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你提供读后感范本两篇。)

篇一: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被母狼——紫岚的母爱打动了。

  紫岚为让快出世的小宝宝得到充足的奶水喂养,冒险到人类的马鹿养殖场去捕猎。可是最后出了差错,在大白狗盯着的绝境下生出五只幼崽。又通过河岸,因为洪灾,紫岚痛失一公仔。紫岚的丈夫黑桑在生前立志当狼王,把愿望集中在狼崽的身上。紫岚发现,长子黑仔长得很像黑桑,于是把黑仔看成超狼来驯养。在孩子面前掩饰不住偏心,但却让蓝魂儿、双毛和媚媚有了自卑的阴影。

  但天有不测风云。一天上午,不幸的事发生了,黑仔成才后,却被金雕带走了。紫岚所有的心血白费了心如刀割。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次子——蓝魂儿身上。蓝魂儿,又一只超狼。从小就胆大,有父亲的智慧,有母亲的坚毅。但不幸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离开了。紫岚只有把希望转移到小儿子——双毛身上。因为两个哥哥在家庭中的地位显赫,双毛从小很自卑。紫岚为了唤醒双毛的狼性,不断训练双毛。双毛的自卑隐藏了起来,成为狼群的希望。最后,双毛终于挑战了狼王——洛嘠。但最后,洛嘠的一声狼嚎把双毛的自卑唤醒了。双毛也死了,只剩母狼媚媚了。紫岚知道,母狼不可能登上王位。她只有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了。为保护狼孙,紫岚选择了与捕食过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多么伟大的母爱啊!我关上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我也有一位伟大的母亲。我的母亲,没有出众的外表,没有特殊的本领,却有伟大的母爱。每一次吃饭,妈妈总是用慈祥的眼神望着我,到了冬天,冰水把妈妈的手浸泡的通红。妈妈对我很严格,但又对我很耐心。

  我们要报答母亲的爱!

篇二: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谁都想当强者,在群狼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从前有两只狼,公狼叫黑桑,母狼叫紫岚,黑桑就有过当狼王的梦想,他身材魁梧,肌肉丰满,聪明机智,帅帅的他一生都想当狼王,他也有这个实力,可惜他却死在野猪的手中,紫岚为了实现他的愿望,一心培养狼儿,希望狼儿中有人能成为狼王。

  紫岚妩媚动人,为黑桑产下五只狼崽,第五只刚出生就死了,剩下四只依次起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只有媚媚是母狼崽,黑仔长相最像黑桑,也最受紫岚的疼爱,他就是紫岚心中未来的狼王,在母亲的溺爱中,黑仔渐渐长大,可惜梦还没有开始就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虽不像父亲,但在紫岚的训练下也是机智勇敢,曾经只身冲进狗熊的窝内把狗熊逼出来,在没有食物的冬天救了整个狼族,可是他太冲动太勇敢,观察不仔细最后掉进猎人的陷阱里。双毛自幼受尽黑仔和蓝魂儿的欺负,自卑感很重,紫岚为了教他甚至废了一条腿,双毛长大了,有黑桑的勇敢,比蓝魂儿更有脑子,渐渐成了狼群中最棒的一个,就在他要杀掉狼王成为新狼王的那一瞬间,老狼王的临死庄严的一吼,却唤起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自卑让他前功尽弃,死于狼王之手。

  三只优秀的狼儿,各有自己的优缺点,蓝魂儿如果遇事能够认真仔细一点,他应该可...

《杀破狼》读后感

读后感范文 杀破狼读后感

  《杀破狼》主要故事是发生在架空朝代大梁,有一位赫赫有名的大将军顾昀,率领着战功累累的玄铁营,打遍天下,保家卫国。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杀破狼》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杀破狼》是一部架空古代机甲类耽美小说,作者是晋江大神级作家priest(意思是祭司)。Priest大大写了很多部很棒的小说,如最近热播的《镇魂》网剧的原著,《大哥》等,不光是耽美,P大还写言情,如《有匪》,虽然我没看,但是我妈看了,还推荐说不错,也是我看《杀破狼》的原因之一。

  《杀破狼》主要故事是发生在架空朝代大梁,有一位赫赫有名的大将军顾昀,率领着战功累累的玄铁营,打遍天下,保家卫国。在一次潜伏中,找到了失散流落的四皇子李长庚,从此开始了李长庚与顾昀漫长的父子情与爱情间摇摆不定的纠葛,伴随着外敌入侵,家国战火四起的动荡,一步一颤抖的走向摇摇欲坠的未来。

  小说中比较惊艳的设定是,有一种万能型的燃料—紫流金,感觉类似于现代的石油,或是漫威世界里的振金。小说中的世界,一切高级武器装甲均使用紫流金作为动力,军队也分海陆空,只不过空不是飞机,而是鹰甲兵;陆不是步兵坦克而是重甲兵和轻裘兵;海不是船,而是蛟和大章鱼!

  根据描述,感觉鹰甲兵类似漫威美队里的猎鹰,重甲兵类似钢铁侠,蛟类似潜艇,大章鱼类似航母。不光武器,运输工具还有插着火翅能飞天的大船-巨鸢,火车一样的蒸汽铁轨车,和磁感的假飞鸽传书工具-木鸟。一切先进武装及工具均靠紫流金驱动,而中原境内不产紫流金,全部依靠被玄铁营打败了的西部蛮族十八部落上供,以及走私。

  李长庚

  故事就始于十八部落暗地反叛,攻打主人公李长庚所在的边陲小镇时。李长庚身世成迷,母亲秀娘多次毒害他,一次引来狼群杀他时,被“沈十六”所救,随后认其做义父。而“沈十六”则是大将军顾昀为了找回四皇子,微服探查边陲蛮族异动时的假身份。在边陲敌袭突发时,李长庚得知自己被秀娘下了一种蛮族剧毒乌尔骨,夜夜梦魇,长大后会身负强力,却丧失神志,变成一个暴虐嗜血的疯子,不得好死。同时他也发现了自己喜欢义父的事实。从此李长庚陷入了无边的痛苦与挣扎中,但他不甘于此,倔强的反抗命运。一边修身养性,维持头脑的清醒,一边学习各种知识,使自己变得强大,帮顾昀分担肩上的重担。

  顾昀

  而顾昀自己也有烦恼,一方面他幼年中毒,丧失听力视力,全靠一种药维持几天的耳聪目明;另一方面,忠心耿耿的他,身为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大将军,在历代皇上眼里,却是功高震主,极富威胁的眼中钉。就在新皇上位,大力改革,削减军需时,四方敌国入侵,内忧外患,一波不平一波又起,让大将军应接不暇。此时又发现了义子对自己感情上的问题,让他颇为劳心劳神。

  故事主要可以分两个线路,一条是家国兴衰存亡的战争戏,朝廷内斗类似《琅琊榜》,外国入侵类似《医妃权倾天下》;另一条则是长庚如何攻略顾昀的感情戏。两条线路相辅相成,交叉的十分得当。

  若无感情戏,这部小说的架构也能称得上是军国大戏;没有战争背景,感情部分也照样曲折。但是如果没有感情戏,则各个情节上的连接和因果会缺失很多,逻辑也不通顺;如果没有战争大背景,则感情酝酿的宏大与深沉则无法体现。

  全文随着战争的深入,气氛愈加紧张,每一战跌宕起伏,如同破釜沉舟般艰难,让人大气都不敢出,一气呵成的看完。而恰好的感情线进度让人尤其感到两人两情相悦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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