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安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告拟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招聘报名时间为10月24日至10月26日,详细的招聘要求公告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2年衡水安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衡水安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安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人才需求,拟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双向选择、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组织选聘。
二、选聘数量
本次共计划选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安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管理。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3、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4日至2004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户籍条件
1、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①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②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③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2年10月24日(含)之前有效。
(三)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①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⑤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