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大家公布衡阳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请看文章正文,更多的一级建造师考试资讯可以收藏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栏目。
关于衡阳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9月24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24-25日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二、考试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模式为滚动管理。其中,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者(级别为免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的科目考试为合格。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因此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代码及名称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