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
1.为了保证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环节、成绩合格者,发给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学士学位。
3.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4.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5.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录取
6.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7.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
8.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9.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0.学院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11.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江苏省考生选考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以上,方可录取。
12.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置专业级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报考我院考生所在省(市)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分配专业,若选考科目等级也相同,则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选考历史的考生参考语文成绩排序分配专业。
13.凡报考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各省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取得“省统考”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江苏省、山东省考生报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课校考且取得我院颁发的合格证。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江苏省、山东省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考生报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通过陕西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并取得合格证。高考录取时,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陕西省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