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条件栏目,提供与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条件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23年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及课程免考条件

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条件 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课程免考条件

  西藏的考生注意了!小编通过西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西藏已正式开展2023年4月自学考试转、免考工作。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相关文章 “2023年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及课程免考条件”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3年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及课程免考条件

  考籍转出条件

  考生如需将考籍从我区转至外省(市)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区参加自学考试的,有1门以上课程合格但未考完所报专业全部课程的;

  2.已在转入省(市)报名参加考试,且获得本科4门、专科5门课程合格成绩的;

  3.没有因考试作弊等原因受到停考处罚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

  4.在我区办理的免考课程不予转出。

  考籍转入条件

  考生如需将考籍从外省转至我区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在我区报名参加考试,且获得本科4门、专科5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的;

  2.满足外省转出条件的。

  课程免考条件

  具备以下资格证书以及具有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学籍(含肄业生)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相应考试科目。

  (一)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者:

  1.凡获得NCRE一级(含一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含00019实践)》或《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含02317实践)》课程;

  2.凡获得NCRE二级(C)、二级(VISUAL BASIC)或二级(VISUAL FOXPRO)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00343实践)》或《0227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含02276实践)》课程;

  3.凡获得NCRE二级(JAVA)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含04748实践)》课程;

  4.凡获得NCRE二级(C++)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4737 C++程序设计(含04738实践)》课程;

  5.凡获得NCRE二级(含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00052实践)》课程;

  6.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205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含02206实践)》《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含04733实践)》或《0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02278实践)》课程;

  7.凡获得NCRE三级(网络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含04755实践)》课程;

  8.凡获得NCRE三级(数据库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120数据库及其应用(含02121实践)》或《0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含04...

与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条件相关的考试信息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

2017自学考试考籍管理 自学考试考籍管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如下:

  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第二十六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为您推荐:

  教师资格证说课稿

  教师资格证面试题库

  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有效期限

  2017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7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汇总

...

与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条件相关的教师资格考试动态

新疆2023年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公告

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 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安排 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时间

  新疆的考生注意了!新疆2023年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转出申请受理时间为上半年为2023年3月1日。请各位考生不要错过时间了。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省在籍自考生来看看吧需要的考生关注一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新疆2023年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公告”,供考生参考阅读。

新疆2023年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公告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就我区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转出申请受理时间

  上半年:2023年3月1日11:00—2日24:00

  下半年:2023年9月1日11:00—2日24:00

  (二)转入申请受理时间

  上半年:2023年3月20日11:00—21日24:00

  下半年:2023年9月20日11:00—21日24:00

  二、办理流程

  (一)转出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录系统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点击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未注册考生需按提示完成注册后进入系统,注册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

  第二步:填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出)按钮,查看转出课程信息,选择审核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转出原因、专业层次、课程合格时间、转入省市、转入专业,填报本人转入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准考证扫描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描上传。

  第四步:提交申请。考生确认填报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转出申请”。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因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无法办理转出手续,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步:等待信息审核。考生提交申请后,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将在24小时内完成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结果无短信通知,考生须在申请期内随时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系统下载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向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未通过原因。

  第六步:现场确认审核。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第七步:完成考籍转出。考生需于网上申请10日后,及时与转入省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转入手续。因未按规定时间或不符合转入省要求被退回的,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可于下次转考期间重新申请办理。

  (二)转入办理流程

  第一步:同转出流程第一步。

  第二步:核实转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入)按钮,核实转入课程信息,并选择转入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转出省准考证扫描件。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描上传。

  ...

2023年浙江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通告

浙江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办理 浙江自学考试省际转出办理

  浙江的考生注意了,浙江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浙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的通知,转考办理时间定于2月21日到28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浙江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通告”,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3年浙江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通告

  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时间为2月21日00:00-28日24:00,考生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zjzs.net)“最多跑一次-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申请”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zk.zjzs.net)“我的申请-转考申请”链接〕在线办理,也可登陆“浙里办”APP办理。请考生参看《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指南》(附件)并按时办理。

  二、考生在申请办理省际转考(转出)前,请先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zk.zjzs.net)查询核对个人信息、课程成绩信息。如发现有误,2月28日16:30前按《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指南》(附件)中的流程进行申报更正。

  三、考生须先了解转入省有关转考(转入)的规定、办事流程等,避免由于不符规定要求而被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退回。

附件: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指南

image.png

image.png

html>

新疆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公告

新疆自学考试 新疆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

  新疆的考生注意了,新疆2023年度的自学考试考籍转考安排的通知已经发布了,有需要进行考际转考的考生请及时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疆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公告”,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新疆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公告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就我区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转出申请受理时间

  上半年:2023年3月1日11:00—2日24:00

  下半年:2023年9月1日11:00—2日24:00

  (二)转入申请受理时间

  上半年:2023年3月20日11:00—21日24:00

  下半年:2023年9月20日11:00—21日24:00

  二、办理流程

  (一)转出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录系统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点击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未注册考生需按提示完成注册后进入系统,注册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

  第二步:填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出)按钮,查看转出课程信息,选择审核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转出原因、专业层次、课程合格时间、转入省市、转入专业,填报本人转入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准考证扫描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描上传。

  第四步:提交申请。考生确认填报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转出申请”。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因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无法办理转出手续,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步:等待信息审核。考生提交申请后,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将在24小时内完成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结果无短信通知,考生须在申请期内随时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系统下载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向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未通过原因。

  第六步:现场确认审核。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第七步:完成考籍转出。考生需于网上申请10日后,及时与转入省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转入手续。因未按规定时间或不符合转入省要求被退回的,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可于下次转考期间重新申请办理。

  (二)转入办理流程

  第一步:同转出流程第一步。

  第二步:核实转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入)按钮,核实转入课程信息,并选择转入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转出省准考证扫描件。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描上传。

  第四步:现场确认审核。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转入地教育考试机构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

自学考试:2012西藏自考报名入口

西藏
-
 2012年7月考试报名时间:2012年5月15日至5月20日。报名请登陆http://www.xzzsks.com.cn( 进入“西藏教育考试院入口”,点击“服务中心”下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自学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报考系统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采集工作,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通过报名、报考页面修改自己的报名、报考信息。5月20日—5月25日期间考生本人到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报考信息,缴费并摄像采集照片,逾期不予办理。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自学考试:2012西藏自考报考时间

西藏
根据教育部教考试[1998]7号文件《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从2002年起,执行教育部颁发的调整后考试计划。目前开设所有专业的计划、大纲及教材均有较大幅度的变动,请各地市自考办务必高度重视,并做好宣传工作。
  从2008年起停止使用《大学语文》(专科、本科)、《高等数学》(二)和公共政治科目旧版教材和大纲、教材命题,考生请到区自考办订购新改版教材。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合格的单科成绩全部有效,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应关系进行课程替代。
  2012年7月考试报名时间:2012年5月15日至5月20日。报名请登陆http://www.xzzsks.com.cn( 进入“西藏教育考试院入口”,点击“服务中心”下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自学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报考系统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采集工作,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通过报名、报考页面修改自己的报名、报考信息。5月20日—5月25日期间考生本人到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报考信息,缴费并摄像采集照片,逾期不予办理。
  注有“★”号的专业系部门委托开考专业,不接纳社会考生报名。凡社会考生参加委托开考专业的考试,须经委托部门同意。
...

辽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的办理时间及要求

辽宁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办理时间 辽宁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办理要求

  辽宁的考生注意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办理的通知,办理时间定于1月4日到8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辽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的办理时间及要求”,可供参考。

辽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的办理时间及要求

  一、办理时间

  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

  二、办理要求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

  三、注意事项

  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3年3月1日以后,通过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3年3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推荐阅读:

  2023年上半年辽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3年上半年陕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

  2023年上半年山东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入口

  2022年10月宁夏自学考试推迟至2023年上半年

  2023年上半...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