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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西藏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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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西藏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已公布,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项。一起来看看吧!

  2019西藏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项:

  1.烈士子女,加1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

  5.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6.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加10分;

  7.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10分。

  (二)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在西藏民族大学、驻内地办事处(格尔木办事处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三)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参加次年高考的考生,加10分。如果考生符合第(一)条规定加分投档条件的,同时又符合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高考加分条件,两项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20分。第(二)条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工龄加分另外计算。

  (四)公安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可在有关高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投档;生源不足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水文、地矿等艰苦行业的考生降低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3.驻边疆国境县、国家确认的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4.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5.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可登陆西藏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查询有关工作安排和各类招考信息。西藏教育考试院网址为:http://ksy.xz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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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西藏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项:

  1.烈士子女,加1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

  5.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6.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市地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加10分;

  7.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10分。

  (二)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在西藏民族大学、驻内地办事处(格尔木办事处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三)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参加次年高考的考生,加10分。如果考生符合第(一)条规定加分投档条件的,同时又符合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高考加分条件,两项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20分。第(二)条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工龄加分另外计算。

  (四)公安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可在有关高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投档;生源不足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水文、地矿等艰苦行业的考生降低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3.驻边疆国境县、国家确认的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4.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5.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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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西藏高考加分政策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项:

  1.烈士子女,加1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

  5.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6.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市地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加10分;

  7.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10分。

  (二)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在西藏民族大学、驻内地办事处(格尔木办事处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三)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参加次年高考的考生,加10分。如果考生符合第(一)条规定加分投档条件的,同时又符合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高考加分条件,两项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20分。第(二)条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工龄加分另外计算。

  (四)公安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可在有关高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投档;生源不足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水文、地矿等艰苦行业的考生降低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3.驻边疆国境县、国家确认的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4.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5.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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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西藏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由《2018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可知:2018西藏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项:

  1.烈士子女,加1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

  5.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6.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市地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加10分;

  7.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10分。

  (二)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在西藏民族大学、驻内地办事处(格尔木办事处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三)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参加次年高考的考生,加10分。如果考生符合第(一)条规定加分投档条件的,同时又符合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高考加分条件,两项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20分。第(二)条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工龄加分另外计算。

  (四)公安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可在有关高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投档;生源不足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水文、地矿等艰苦行业的考生降低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3.驻边疆国境县、国家确认的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4.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5.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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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西藏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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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 最新《2014年西藏普通高考招生实施办法》已经公布,高考频道小编第一时间为您提供2014年西藏高考加分政策等相关信息:

  一、照顾政策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多的一项: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被评为西藏自治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限西藏自治区内评定的),加10分;

  2.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须出具西藏自治区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材料,限西藏自治区内评定的),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

  4.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6.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

  7.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8.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加10分;

  9.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下列奖项者,加20分(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

  (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

  (3)“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

  (4)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

  (5)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6)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10.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并经自治区体育局认定,限在西藏所属中学就读的),加20分;

  11.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20分。

  (二)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在西藏民族学院、驻内地办事处(格尔木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三)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高考考生,加10分。如果考生符合第(一)条规定加分投档条件的,同时又符合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高考加分条件,两项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30分。第(二)条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工龄加分另外计算。

  (四)生源不足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水文、地矿等艰苦行业的考生降低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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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藏高考加分政策

西藏高考 高考加分政策

  临近高考,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高考成绩、高考志愿填报、高考分数线、高考咨询、各高校信息等等相关信息,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编辑特别搜集整理了大量相关信息供您参考,请收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不断更新,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西藏2013年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2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2日至31日。今年西藏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西藏民族学院、格尔木、成都设立10个考点,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具备这些条件的考生可适当加分

  根据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多的一项。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被评为西藏自治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限西藏自治区内评定的),加10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须出具西藏自治区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材料,限西藏自治区内评定的),加10分;烈士子女,加10分;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加10分。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下列奖项者,加20分(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并经自治区体育局认定,限在西藏所属中学就读的),加20分;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20分。

  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在西藏民族学院、驻内地办事处(格尔木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生源不足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水文、地矿等艰苦行业的考生降低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县、国家确认的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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