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西藏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15553名,其中:本科7982名,专科6961名,预科610名。普通生源招生计划13903名,其中:文史类5818名(本科2872名,专科2644名,预科302名),理工类8085名(本科4810名,专科2967名,预科308名);部队生源招生计划300名:文史类225名,理工类75名,全部为本科;对口高职招生计划1350名,全部为专科。
提示:
1.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3]19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其中师范类学生毕业后在教育系统内实行双向选择。
2.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教厅[2009]45号)精神,自治区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师范类专业、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以下简称“免补专业”)新生实行免费(补助)政策,具体招生专业在《西藏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分别备注为“师范类”或“免补专业”)。免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2000元。录取到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部属师范高校免费师范生按教育部有关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执行。
录取到区内院校“师范类”专业、“免补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由学校集中统一办理免补手续。录取到区外院校师范类专业、“免补专业”的新生,入学前从户籍所在地(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免费(补助)学生报到回执单》。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将加盖就读院校公章的《免费(补助)学生报到回执单》,寄送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地址:拉萨市江苏路29号,邮编:850000),按规定办理免费(补助)有关手续。
3. 从2010年起,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院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第二批录取院校和第三批录取院校,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十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提前单独录取院校批次(含本科、专科)仍实行传统志愿投档方式。
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考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一律凭高考报名时取得的报名号和密码,通过“西藏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www.xzzsks.com.cn)”进行。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的志愿一经填定,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填报志愿统一安排在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所有批次志愿在6月23日至6月30日填报。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的院校,将按批次在网上征集考生志愿,请考生随时留意“西藏教育考试网”志愿征集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报。
招生计划按不同生源分列。考生应依据招生计划类别,在本人可报考的类别和科类中选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通过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