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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四】
考点一:法规概述
(一)立法沿革:199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3年第四次修订。
(二)立法宗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法律体系:以《公司法》为核心,由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共同组成。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二】
考点二:总论
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由—个股东单独投资组建或者特定人数的股东联合投资组建,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公司的种类
(二)公司的独立人格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三)公司经营原则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四)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
1、分公司及其法律地位(非独立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行为后果及责任由公司承担;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没有独立的财产。
2、子公司及其法律地位对子公司有控制权的公司是母公司,重大决策仍需母公司决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五)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
1.公司的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的一部分股份,其余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定向募集。只适用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少于总股数的35%。
2.公司设立登记的要求
发起设立:发起人缴纳出资——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