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误工索赔申请书(篇1)
(都市雅居项目一、三、四地块)
尊敬的湛江伟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廉江都市雅居项目部领导:
根据廉江市雅塘镇都市雅居项目部通知我单位“地块
三、地块四进场施工”的约定,我单位施工人员自2017年5月17日准时、足员进驻施工现场,在我们进场后,我单位及时进行地块三的基础测量放线、塔吊基础施工及后续的塔身安装工作,并在2017年6月2日完成对塔吊的安全检测验收工作及与湛江市广大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塔吊起用合同,但由于贵公司项目部迟迟不对地块三进行开挖施工(基础土方工程不在我单位承包范围),不能按时给我单位移交施工场地,提供工作面,造成我单位租赁的塔机一直停工到2017年8月20日,整整耽误了79天的黄金时间。
尊敬的领导,我单位为了诚信务实的履行合同职责,从管理、施工班组人员安排到各种施工机具、材料的配备都按时按量到达现场。可是,由于贵公司项目部的原因,地块三拖到现在还不见开挖,使我单位在塔吊起用后的79天时间里不但没有产出相应的经济效益,而且必须按合同支付塔吊租赁公司的租金及施工、测量、塔吊指挥等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生活费用及各班组工人的误工赔偿。地块四基础回填土原计划7天全部完成,而贵司从2017年7月3日开始至2017年8月11日结束,整整用了40天时间才大致完成(北面排栅脚一直拖至8月27才完成垫层浇筑),不计算排栅脚垫层延误时间,都已经超出计划时间34天,当时地块三、四已安排好木工17个,铁工24个,给我单位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我单位进场前同木工班、铁工班的承诺:每位发放来回路费500元,超过两天没有工开需补贴每人每天250元的误工损失。
地块一基坑回填按原计划7天完成,但从2017年8月23日开始填至今日还未完成,预计全部回填完需到9月4日,超出计划天数6天。
以上的不必要损失完全是贵公司造成,因此,要求贵公司项目部给予我单位相应的误工赔偿,以示公正。
一、地块一工人误工补偿计算式:
1、误工补偿:48人*250人/天*6天=72000元
一、地块三塔吊租赁费赔偿计算式:
1、塔吊租金:18500/月;18500/30*79天=48716.7元。
二、地块三、四管理人员、工人误工补偿计算式:
1、管理费用:施工员9000/月;测量员9000/月;测量助手4200/月;塔吊指挥4200/月;
(9000+9000+4200+4200)/30*79天=69520元。
2、管理人员生活费:5人*750元/每人每月=3750元 /30*79=9875元
3、路费补贴:41人*500/人=20500元
4、误工补偿:41人*250人/天*32天=328000元 三地块、四地块总计费用:)(72000+48716.7+69520+9875+20500+328000)=548611.7元
严正要求:因此申请中所有款项我单位都是以现金月结方式支付,所以要求贵公司务必在2017年9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此款项,否则,我单位有权停止施工,停工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全由贵公司负责。
此致
敬礼
廉江永记劳务队
2017年9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