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考点:财产清查的概念”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欢迎查看。
财产清查是通过对各项资产的实地盘点以及对各种债权、债务的查核,将一定时点的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核对,借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2010判断)
财产清查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有按清查范围分类和按清查时间分类两种分类标准。
(一)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分类---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
全面清查的范围不仅包括存放在本单位内部的财产物资,而且包括所有权属于本单位,但并未存放在本单位的财产物资。
需要进行全面清查情况:
(1)年终决算之前;
(2)单位撤销、合并、改组或改变隶属关系时,为明确经济责任,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3)在清产核资时,为了摸清家底,准确核定资产,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4)发生重大经济违法事件时,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某一项或某一部分财产所进行的清查。
需要进行局部清查情况:
(1)对流动性大的财产物资,如原材料,除年末进行清查外,年内还应当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
(2)对于各种贵重物资,应当每月盘点一次;
(3)对于库存现金,每日终了应当由出纳员清点核对;
(4)对于银行存款、银行借款,每月应当与银行核对一次;(时间重要)
(5)对于各种债权、债务,每年至少要同对方核对1~2次。
总结:
日——现金;
月——银行存款、贵重物品;
年内——其他(债权债务、普通存货等)。
【例题·判断题】(2010)财产清查是通过对企业各种实物资产的实地盘点,将一定时点的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核对,借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
[答疑编号1670070101]
『正确答案』√
【例题·判断题】(2008)企业对财产进行全面清查时,清查范围应包括存放在本单位内部的全部财产物资,不包括放在本单位之外的财产物资。( )
[答疑编号1670070102]
『正确答案』×
(二)财产清查按清查时间分类---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义:定期清查是指根据制度的规定或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所进行的清查。
清查范围:清查对象可以是全部财产,也可以是部分财产。
清查时间:一般在年末、季末、月末结账时进行。
既可以是局部清查也可以是全面清查。
2.不定期清查
定义: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不规定清查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而进行的临时清查。
清查范围:清查对象可以是全部财产,也可以是部分财产。
需要进行不定期清查情况:
(1)一般在更换财产物资和现金保管人员;
(2)财产发生非常灾害和意外损失;
(3)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会计检查;
(4)进行临时性清产核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