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2013年计划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82名。其中:罗甸县教育系统52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职位见《贵州省罗甸县2013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部分职位可放宽学历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截止2013年6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10)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1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按照2013年我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计划,拟定招聘方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州审批后,提前7个工作日分别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罗甸人力资源网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并在罗甸县电视台及相关招聘地点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工作由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1日至5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报名地点: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紫林庵旁)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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