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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选调生考试公告(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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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贵州选调生考试快开始了,考生们在考试之前先来看看具体公告吧,详情请查看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整理“贵州选调生考试公告(2016年)”,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黔党办发〔2013〕8号)有关精神,实行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与选调生到基层任职并轨,2016年我省继续开展从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部分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计划

  1、基层党政机关850人。

  2、基层法院90人。

  3、基层检察院60人。

  二、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2、2016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不受“985”和“211工程”大学条件的限制。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到2016年12月31日前须在贵州服务2年及以上,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各服务项目时间可合并计算)。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

  (二)选调条件

  符合选调对象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19...

与贵州选调生政审公告相关的选调生

2015年贵州选调生考试公告

2015贵州选调生报名 2015贵州选调生考试 贵州选调生职位表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招生简章频道讯:2015年贵州选调生考试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

  到基层工作简章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黔党办发〔2013〕8号)有关精神,实行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与选调生到基层任职并轨,2015年我省继续开展从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部分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计划

  1、基层党政机关800人。

  2、基层法院100人。

  3、基层检察院100人。

  二、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2、2015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不受“985”和“211工程”大学条件的限制。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到2015年12月31日前须在贵州服务2年及以上,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各服务项目时间可合并计算)。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

  (二)选调条件

  符合选调对象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与贵州选调生政审公告相关的公务员招生简章

2017年贵阳选调生考试考察政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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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贵阳市基层工作考察公告


  根据《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及有关规定,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贵阳市基层工作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已结束。经研究,决定于8月中旬开展考察工作,现将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人员名单见附件)


  进入考察人员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保持通讯畅通,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若联系方式有变动的应主动联系报考单位。


  联系电话:0851—87988909


  附件1: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贵阳市基层工作进入考察人员名单.xls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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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选调生考试公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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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贵州选调生考试公告公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7〕41号)有关精神,2018年我省继续开展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计划

  1、基层党政机关666人。

  2、基层法院91人。

  二、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2、2018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不受“985”和“211”工程大学条件的限制。

  3、2018年毕业且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贵州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上述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选调条件

  符合选调对象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截止2018年12月31日,考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

  7、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中共...

2014江苏选调生公告

2014江苏选调生 选调生

  关于做好201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根据《江苏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及特色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2014年选调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报名时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其中:“985”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211”高校学生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副职、校级协会(社团)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其他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印发各有关高校,同时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2014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不设计划限制。

  3、学校推荐。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2014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高校党委审定后予以推荐。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4年2月9日至16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

  5、参加笔试。2014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相应调减选调计划。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

贵州2018年选调生考试法院加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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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贵州2018年选调生考试法院加分公告,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贵州2018年选调生考试法院加分公告

  根据《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报考基层法院加分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送加分材料时间

  2018年4月18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送加分材料地点

  报考基层法院的考生,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加分审查。(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省高级人民法院裙楼B227室)。

  三、有关事宜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经审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二)申请加分的考生,除提供《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规定等次证书或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成绩证明材料、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应加盖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基层法院的,应提供县级“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签署有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和年度考核情况。

  (三)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受委托人须提交考生本人的以上材料,同时提供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的加分委托书(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四)根据选调简章规定,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报考基层法院加分咨询电话: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0851)86209103

  附件: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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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选调生考试公告

河北选调生考试公告 河北选调生考试 选调生考试公告

  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来看看本文2017河北选调生考试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17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1278名,其中,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639名(石家庄市60名,承德市30名,张家口市60名,秦皇岛市25名,唐山市100名,廊坊市50名,保定市65名,沧州市50名,衡水市40名,邢台市56名,邯郸市67名,定州市28名,辛集市8名);从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639名(石家庄市60名,承德市30名,张家口市60名,秦皇岛市25名,唐山市100名,廊坊市50名,保定市65名,沧州市50名,衡水市40名,邢台市56名,邯郸市67名,定州市28名,辛集市8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不包括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7年3月22日)。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一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9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5、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由省市县三级选聘、任职满2年(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0月)、聘期内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以及2017年内服务期满、服务期内考核合格的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4、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在校学习期间或服务基层项目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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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州选调生考试资格2017复审公告

贵州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 贵州选调生考试 2017选调生

  本文“贵州黔南州选调生考试资格2017复审公告”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欢迎阅读!

  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笔试总成绩排名已经公布。根据《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17年选调生 的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进行,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都匀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集中审查的方式进行。

  初次审查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递补审查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审查地点:按所报考选调职位,分别设在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都匀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见附件1。

  三、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对象为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2。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都匀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必须严格按照《招录简章》的规定,对照选调职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相关县(市)党委组织部、都匀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承担。

  (二)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期内依次递补。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的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人数;无考生通过审查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

  (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照选调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持县级或县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的资料

  1、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笔试准考证》1份。

  2、2017年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除外),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不能提供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

  3、在网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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