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贵州省高中学考选择性考试科目的等级赋分办法,完整的等级赋分办法见下文公告详情,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公布《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的公告”,供贵州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公布《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的公告
现将《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公布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1〕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等级赋分办法适用科目及实施范围
等级赋分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即: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学科中选2门科目参加考试,每科满分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分。
我省自2021年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等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实施等级赋分办法。
二、等级赋分办法
(一)划分等级,将卷面分转换为等级。把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生群体依据卷面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据考生群体成绩的统计分布,以一定的人数比例将该选考科目考生群体划分为若干个等级,每个考生按照其卷面分在该选考科目考生群体中的排序,对应到某个等级,从而将所有考生的卷面分转换成等级。
(二)进行等级赋分,将等级转换为等级分。设定等级分起点分、满分的分值,对各个等级进行连续赋分,在每个等级内按1分1档赋予每个等级一定的等级分数区间。根据每个考生的卷面分数及所在等级的等级分赋分区间,运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将其卷面分换算成等级分。同一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如果卷面分较高,其对应的等级分也较高。
三、等级分的具体计算
(一)将每个选考科目的考生群体卷面分转换为等级。把每个选考科目考生群体的卷面分从最高分到最低分顺序排列,按照考生群体卷面分的统计分布所确定人数比例(见等级分换算对应表)将该选考科目考生群体划分为5个群体,每个群体考生赋予1个等级,整个考生群体的卷面分被转换为从高到低A、B、C、D、E共5个等级,每个考生的等级由其在该选考科目群体的排位确定。
(二)将等级转换为等级分。等级分的满分值为100分、起点分值为30分,从A至E每个等级按照1分1档的分数间隔对各个等级进行连续赋分,各个等级的等级分赋分区间从14到10分不等(见等级分换算对应表)。依此,把每个选考科目考生群体的等级成绩从高到低(从A到E)转换为100至30分的等级分数,每个等级分数都在一定的等级分区间内。根据每个考生的卷面分数及其所在等级的等级赋分区间,运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将其卷面分换算成等级分。在A、B、C、D、E的每个等级内卷面分不同的考生,根据等比例转换法则可计算得出不同的等级分,从而确保卷面分较高的考生换算得到较高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