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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申请考试成绩复查流程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4、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辽宁省考试局提交书面复查申请,人事考试局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成绩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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