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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17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艺术设计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沈阳蒲河校区办学: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7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6.38万平方米(约合220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8平方米;生师比21.3;专任教师138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4.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074.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260.5元;图书251.8万册,生均图书8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延续专业历年招生规模,根据社会需求及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预留计划比例: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原则:1、根据不同地区生源报考情况,增加生源充裕地区计划,保护考生的利益。2、按录取规则排序后同分并列考生的录取。
艺术类专业文理不限,语种不限,男女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
1 | 130301 | 表演 | 4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