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行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称:Chongqing Three Gorges Medical College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008(国标码)
第五条 办学性质和层次: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八条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2012年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录取基本原则: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十四条 1、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
2、对于报考我校,符合有关省(市 、自治区 )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市 、自治区 )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
3、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我校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护理(涉外护理方向)要求外语考试单科成绩及格。针灸推拿(美容方向)只招收女生。
5、鉴于医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