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栏目,提供与重庆轻工职业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是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专科学院。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代码:14368),承担国家统招任务,面向全国招生,并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资格。学院坐落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与重庆大学城、西铝工业园相邻,交通畅通便捷,紧靠成渝高速。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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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二条 为确保我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院校代码 14368)。

  第四条 学院性质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我院是201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七条 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是一所重庆市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坐落于重庆市经济强区九龙坡区含谷镇,与重庆大学城比邻。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承袭人民教育家陶行知“教人求真”、“学做真人”的治学旨趣,形成了“教学求真,知行合一”的校训,确立了“以陶行知文化为基,以人为本,产学合作,质量立校,双证融通,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

  2011年以来,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迅速,办学实力不断增强。2015年,学院接受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截至目前,占地面积200亩,总建筑面积57135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59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83万元,纸质图书14.21万册。

  学院共开设有10大类16个专业。设有食品药品系、机电系、信息技术系、管理系、设计系等5个系部,19个党政管理部门和教辅部门。

  学院依据国家及重庆经济社会发展、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产学结合为途径,立足重庆、面向西部、辐射全国,为重庆的轻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有在校生近3000人.

  学院坚持“质量与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的发展战略,按“一体两翼”专业建设发展思路,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为两翼协调发展的专业群,坚持校企合作,加强职业培训和产学研究,创建轻工行业特色鲜明、教育教学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院校。

  实施校企合作,探索培养模式:学院同300余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与其中80家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利用企业资源,坚持工学结合,推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工作)过程的两个对接,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协同行业、企业共同参与文化育人;坚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重视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培育,实习与就业有机结合;强调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全方位考核学生能力。围绕职业岗位所涉及的职业素养、典型任务、典型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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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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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轻工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二条 为确保我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院校代码 14368)。

第四条 学院性质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第六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我院是201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七条 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定位于应用型技术高校,立足培养有思想、有修养的高技能人才,不仅重视专业技术的教学,也要重视人格素养、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的培养,更重视学习习惯的培养,帮助学生通过各种学习活动提升学习力,让学生因学习力的强势而出类拔萃。

学校现占地约191.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教职工168人,其中专任教师110人,在校学生3000余人,纸质图书14万多册,科研仪器设施设备总值943万元。 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42.7%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18.2%;“双师型”教师20人。

目前学院内建有实训大楼、教学大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和先进的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计算机网络中心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十条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区域

2016年,面向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等省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

2016年,我院共开设8个系19个专业,各专业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机电一体化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烹饪工艺与营养、包装策划与设计、印刷媒体技术、数字图文信息技术、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财务管理、应用化工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市场营销(服装营销与管理方向)、人物形象设计、社会体育、电子商务(互联网+方向)等,具体分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第一条:体检要求: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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