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方案(篇1)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镇“三废银”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的管理,促进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改善我镇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废银”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省“811”新三年行动有关要求为指针,以“规范整顿、清理取缔、标本兼治”为工作方针,确保规范整顿和清理取缔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彻底改变“三废银”冶炼的无序状况和较为严重的环境影响,促进“三废银”冶炼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政治专项行动,规范全镇“三废银”冶炼加工单位经营行为,全面清理取缔非法冶炼,引导散户无序冶炼向工业集聚区加工企业积聚加工冶炼,促进“三废银”行业走上有序的成业道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修复区域生态环境。
三、整治时间及范围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3月1日—20xx年8月10日。本次专项行动对没有通过环保审批或原已审批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三废银”回收加工店和企业进行整治,并督促帮助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加快项目竣工验收。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整个专项行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
1、成立“三废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全镇冶炼户动员会;
2、开展辖区内“三废银”的排查摸底工作,明确各冶炼点清理目标、要求;
3、制定相关宣传手册和标语并发放到各冶炼点,营造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
此阶段非为自查自纠阶段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
(1)各清理取缔对象要按照要求自觉对“三废银”冶炼点进行妥善处置、清理,对乱搭建的建(购)筑物进行自觉拆除;
(2)镇机关将对辖区内的“三废银”冶炼户进行取缔督查、抓典型,并通过工商、税务、国土、环保、建设、水利、公安等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实行综合执法。
2、集中清理取缔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1)对于自查自纠不彻底的冶炼户和心存侥幸、拒不配合的冶炼户,镇机关将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清理整治;
(2)镇机关在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将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村要集中力量参与清理取缔行动;
(3)对一些阻挠、破坏专项行动的反面典型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三)考评验收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31日)
在镇机关对各冶炼点考评验收的基础上,县级部门将进行最后的考评验收。
(四)长效巩固阶段(20xx年8月以后)
总结工作经验,制订落实长效目标管理制,坚决杜绝“三废银”冶炼死灰复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搞好发动。为做好此次整治工作,镇里成立“三废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三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