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召开了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部署会,尽管不是招生季,提早召开这个会是要警告和防范极个别学校的违规招生行为,全面规范学校明年的招生行为。
会上透露,2013年长春市中小学招生时间为5月1日-6月30日,各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必须按照长春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
■原则
禁以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在教育局部署的8个原则中有6个是家长需要注意的:
“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相一致。
“免试就近”:科学合理划分学区,确保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明确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录取学生。对原有实行电脑派位分配公办学位的学校,继续按原办法执行。
“外来务工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域外企业来长投资人员子女,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学校就读,入学后与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待遇。
“公办校不允许收取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不得拒收本学区内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公办学校不允许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并违规收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入学采取“网上报名、电脑派送”的办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招生录取与竞赛分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各类学科竞赛、各种等级考试挂钩,不得把奥数成绩、各类学科竞赛成绩、等级考试证书作为选拔和录取学生的依据。
“均衡分班”:要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要按随机原则进行均衡分班,严禁以各种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证书班等。
对于“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这个原则,长春市教育局局长马军要求校长们必须坚守,而且要消除大班额现象,谁违背了这个原则,将会被通报批评。
■保障
民办校违规将削减招生名额
如果哪个学校违规招生了,会被问责和处罚。“违规了怎么办,按规定办。”长春市教育局副局长梁国超表明了教育主管部门的决心和态度。
据了解,这一“问责处罚制”明确规定,县(市、区)由于监管不力,辖区内学校出现违规行为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相应的责任;公办学校违反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津责任;民办学校违反相关规定,超计划大班额违规招生, 除接受以上处理外,同时要接受“削减下一年度20%的招生计划”直至取消民办学校办学资质的处罚。
另外,还将继续发挥长春市中小学招生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对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重点监督、全程监督。
■办法
公办学校要均衡分配教育资源
公办学校:学区招生
录取办法:对所有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公安部门确认的户籍地址,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区方案进行全员派送。学校依据派送名单和招生原则,进行户籍和房证的审核确认,经确认合格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