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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并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10号)要求,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急需紧缺岗位教师,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2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和教学辅助教师。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分为使用编制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两类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共88个,招聘教师共233人。应聘人员在报考时应注意区分岗位类型。
(一)使用编制的招聘岗位24个,招聘教师35人。其中,初中岗位13个,招聘教师15人;小学岗位11个,招聘教师20人(详见附件1)。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招聘岗位64个,招聘教师198人。其中,初中岗位24个,招聘教师70人;小学岗位40个,招聘教师128人(详见附件2)。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若聘用单位出现空编,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单位原聘用岗位等级聘用。
四、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在考核前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审核,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2日至2000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应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或未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