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列林阿不列孜先进事迹的心得体会
在哈密市检察院工作18年,阿布列林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狠抓办案。
1990年初,阿布列林的一个外甥因涉嫌盗窃团伙案被拘留,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的当天,表姐哭天喊地找上门,要表弟救救儿子。他说:“姐,找我没用。不管谁犯法,都要受到法律制裁,我不能用国家的权力谋私利。”阿布列林面对哭着哀求的表姐,毫不动摇。后来,外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他秉公执法的事迹在《哈密报》上报道后,受到社会的好评。
1993年9月,哈密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奸淫幼女案,一审法院以“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为由,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年,已是副检察长的阿布列林在审查判决时认为量刑畸轻,经检委会讨论决定提出抗诉。阿布列林又亲自撰写了抗诉书,以充分的事实和理由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哈密市检察院抗诉有理,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同年9月,哈密市检察院侦破了乌斯曼·沙力、马德财贪污受贿2万余元的大案,为确保这起大案出庭公诉的成功,阿布列林主动承办了这起案件,他亲自拟写、反复修改起诉书、公诉词和答辩提纲,使出庭公诉非常成功。他这种率先垂范、带头办案、亲自出庭的做法为广大干警真抓实干反腐败反贪污带了个好头。
在哈密市检察院的档案室一份办案统计资料,上面这样记载:从1979年—1997年间,阿布列林所办理的案件,件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批捕、起诉正确率均达到100%。
艰苦奋斗,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1998年1月6日,阿布列林被哈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为哈密市人民法院院长。从此以后,阿布列林更加忘我地工作,把焦裕禄的精神作为自己前进的方向。
1998年4月,因哈密市人民法院2层2000多平方米的办公楼已满足不了法院审判工作需要,经多方协调,哈密市人民法院获得批准,原址建新楼。为保证施工质量,阿布列林每个周六周日都到施工现场监工,他发现,哈密夏天热,很多外地工人吃羊肉不习惯,阿布列林就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到陶家宫乡猪场买最大的猪,送到工地上,工人非常感动。那一年,本来8个月的工程, 6个月就保质保量建成了。
楼盖起来了,但是办公用品没有,阿布列林找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解决了一些,在去拉办公用品的途中,意外发生车祸,阿布列林跟腱爆发性断裂。阿布列林说:“当时拍片子骨头好着,跟腱看不出来,也没注意,坚持上班,半年后,直到脚肿得像馒头,无法行走,才意识到严重性,再到乌鲁木齐治疗,确诊为跟腱爆发性断裂。”
手术20天后,阿布列林在医院呆不住了,他不顾医生的劝阻,拄着拐棍去上班了。
阿布列林说:“哈密市法院一年将近办7000多件案件,真正办案的法官不到40个人,在当时的条件下,又没有电脑,写起诉书、审判书都要到打字室,加班加点是经常的事,作为领导,能在家呆得住吗?” 现在阿布列林的右腿上还有一条21厘米的伤疤,留下右腿比左腿细的遗憾。
到哈密市人民法院第2年,阿布列林把档案达标作为工作目标,把50年的档案全部归档,录入电脑。人手不够,就聘请退休的法官,最终验收获得自治区一级档案室。以前找一个判决书,找一个案件材料,两三天都找不到的情况得到彻底改变,现在一个案件的卷宗不到2分钟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