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富再掀美加移民潮
中国大陆近年兴起新一波移民海外潮,该报指出,与前两波的留学生、技术移民不同,目前这一波移民者绝大多数为大陆新富阶层。同时,美国也急于吸收这批多金的新移民,为美国贫困落后地区创造就业机会,带动经济发展。在2010年初,EB-5投资移民案件大多在三到四个月内审核完毕,如今则需要七个月。USCIS则在5月公布修订加速审理EB-5条例的草案,并在6月17日前征询各方意见再做整理后公布,可望能加快对EB-5的审批速度,吸引更多的投资移民。
报道称,以目前美国投资移民金额最低只要50万美元(约人民币324万元);加拿大在去年底将投资移民申请者净资产提高一倍至160万加元(约人民币1040万元),投资额提高至80万加元(约人民币520万元),对大陆这些新富阶级并不构成太高的门坎。
在大陆的投资移民咨询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运用多种现代通讯科技打出广告揽客,有人不时收到投资移民的服务短讯广告。对有意投资移民美国的新富而言,如何降低美国投资移民的风险,选择优秀的投资项目,能在两年内创造出10个就业机会以获得绿卡,都是有意投资移民者,一问再问的重中之重。
不过,据一位从事美加移民代办的杨先生观察,在这一波移民潮的同时,也掀起一波早年技术移民的“回流潮”。毕竟近年大陆经济高速成长,移民在海外发展有其局限性,工作上被歧视的“玻璃屋顶”难出头;再加上生活枯燥,不如大陆精彩;有些人到适婚年龄找老婆不易等诸多因素,都是让这些“海归”兴起不如归去之慨。
50万元移民美华人区“筑巢引凤”
美国景气复苏仍显脚步蹒跚,需要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核准的“区域中心”(RegionalCenter)50万美元EB-5投资移民案,近来有从偏远郊区走向人口稠密市区的趋势。包括天普、艾尔蒙地、巴沙迪那及普安那公园等华人熟悉的市区,近日都有区域中心申请案获核准,打算或已在大张旗鼓地向海外吸收投资人。
虽然移民法规定,EB-5投资移民须投资100万美元,聘雇十名员工两年。但在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失业率150%地区,投资额只要50万美元,但须聘雇十名员工两年。该项须直接聘雇十名员工规定施行困难,让有意透过投资移民取得绿卡者望之怯步。1993年移民法通过透过区域中心取得投资移民身份规定。该类投资金额只须50万美元,不须直接聘雇十名员工,间接聘雇也可以。换句话说,假设投资的是购物中心开发案,只要购物中心店面出租出去,承租商家聘雇的员工也可算是投资人员工。
随景气持续低迷,为吸收外资投资刺激地方经济,移民局核准的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案已达百余件。虽然过去核准的区域中心倾向于位在郊区,近日却有数宗核准案位于华人熟悉的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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