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务员即将开考啦,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重要提示(陕西考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提前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录用公务员笔试(陕西考区)重要提示(二)
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场编排要求,考场号以99个为最大单位,凡安排超过99个考场的高校均分别设置了多个考点。如西京学院安排300个考场,共设置了4个考点,名称为西京学院第1考点,西京学院第2考点,西京学院第3考点,西京学院第4考点。
本次公务员考试安排多个考点的高校为: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西京学院、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西北大学长安校区。
请报考者尽量于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试学校,提前熟悉考点、考场分布,以免走错考点,坐错考场,耽误考试。
《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
第二十三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十五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摘录人社部令第30号
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五)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中央一级招录机关作出处理。报考地方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