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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各高校2018高考招生章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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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审核单位学校名称审核单位
西北大学 陕西省教育厅西安交通大学 教育部

与陕西省+高考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年陕西省各大院校高考招生章程汇总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与陕西省+高考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2年高考招生:陕西省高考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陕西省 高考

1.提前批次:本科 7月5日—9日17∶00,专科 7月10日—11日12∶00
  2.单设本科批次:7月12日22∶00前,单设专科批次:8月11日22∶00前
  3.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高职(专科)
批次
项目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高职(专科)
第一次模拟投档7月13日
12∶007月22日
12∶008月3日
12∶008月12日
12∶00
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投档7月13日
18∶007月22日
18∶00
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结束7月14日
12∶007月23日
12∶00
第二次摸拟投档7月14日
16∶007月23日
16∶008月4日
10∶008月12日
22∶00
第三次模拟投档7月16日


12∶007月25日
12∶008月5日
12∶008月14日
10∶00
正式投档7月16日
18∶007月25日
18∶008月6日
21∶008月14日
20∶00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7月18日
10∶007月27日
16∶008月7日
22∶008月16日
10∶00
公布并填报征集志愿7月18日
22∶007月28日
12∶008月8日
12∶008月16日
18∶00
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预科投档7月19日
12∶007月28日
18∶00
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预科录取结束7月19日
20∶007月29日
10∶00
填报征集志愿结束7月19日
20∶007月29日
18∶008月9日
16∶008月17日
20∶00
征集志愿投档7月20日
10∶007月30日
8∶008月9日
22∶008月18日
10∶00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7月20日
22∶007月30日
22∶008月10日
18∶008月18日
22∶00

  注:三批本科、单设专科及高职(专科)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31日8∶00-—8月2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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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省高考计划招生282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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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陕西省高考计划招生282700人

  记者从省招生办获悉,教育部近日对今年高招计划管理工作进行统筹部署,下达了2017年各地、各部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名额。2017年陕西省所属普通高等教育计划招生总规模282700人,其中本科135300人,高职(专科)147400人。

  据悉,今年高考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计考生位次,考生总分相同即属并列情况。

  2016年被录取但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就读,又参加2017年高考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并提供给高校,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省招办予以同意。对2016年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愿院校按专业志愿录取、但主动放弃就读的考生,在公布本年度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所有艺术类、体育类本、专科院校和专业均参加提前批次录取。所有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兼报志愿无效。除提前批次外,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其他批次可以填写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省招办提醒考生,填报志愿之前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的地方,造成档案未投出以至于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提醒考生考后关注陕西高考分数线、陕西高考成绩查询、陕西高考志愿填报、陕西高考录取查询信息:


2017年陕西高考分数线查询
一本...

青海大学2018年高考招生陕西省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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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大学今年高考录取分数线与往年有不同吗。出国留学网整理了青海大学2018年高考招生陕西省录取分数线,更多资讯将持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本网站。

  青海大学2018年高考招生陕西省录取分数线

  我校今年在陕西省投放普通本科招生计划201人(理工类179人,文史类22人 ),涵盖机械类、植物生产类、临床医学、工商管理类等47个专业(类)。实际录取205人,完成招生计划101.99%。理工类录取最高分569分,最低分502分,平均录取分数522分,高出该省理科分控线48分;文史类录取最高分558分,最低分532分,平均录取分数540分,高出该省文科分控线22分。

  更多录取信息请点击下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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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2018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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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2018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国家教育部首批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成人高等学校. 2000年,学校被建设部评定为面向全国的“建设类培训与管理一级资质”单位,开展了建筑行业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监理员、材料员、造价员、测量员、资料员等岗位资格培训。2011年8月,学校被陕西省人社厅认定为省级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同年9月,被国家住建部认定为陕西省仅有的3家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之一。

  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54号 (校本部)邮编:710068

  西安市建工路50号(建工路校区)邮编:710043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校国标代码:51010,在陕招生代码:8137

  第三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毕业颁发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办、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教学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纪检监察等处室人员组成。成立招生宣传组、招生办、试题组和保卫组。校长担任综合评价招生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分管招生和教学的副校长分别担任副主任,负责招生具体工作;招生宣传组负责招生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招生办负责招生的计划编制、考生的报名、有关材料的上报、考生录取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审核等工作;试题组负责考生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出题、考试、考务等工作。保卫组负责与招生有关的保卫工作。纪检监察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监督任务。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的对外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及录取规则。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对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依次检索,在有计划空额且满足相关条件时考生档案投入我校。

  第十条 优先保证第一专业志愿及专业方向的选择,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当考生专...

图解陕西省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

高考招生 陕西综合评价招生 2017陕西综合评价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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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解陕西省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

2018陕西省高考录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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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陕西省高考录取须知

  根据《2018年陕西省高考招生实施办法》可知2018年陕西省高考录取须知:

  第三十四条 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综合考虑高校在陕招生计划数和各科考试成绩等因素研究划定。

  第三十五条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分数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对考生电子档案已投出但未被录取等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第三十六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普通高校必须通过网络完成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必须确保与省招办通讯畅通。

  第三十七条 高校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在陕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征集志愿录取。

  第三十八条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时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分数线。军队、公安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科专业录取,执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根据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政干发〔2008〕19号文件规定,向军队院校投档时“应当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

  第三十九条 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提前批次B段投档录取,有关招生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在陕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院校在投档前向省招办书面申请。院校不提交申请的,即按120%投档。军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末位出现并列分数时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因院校退档产生计划缺额时,按缺额数1∶1补充投档。

  第四十一条 单设本科批次的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录取办法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在陕录取普通批次的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第四十二条 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1.投档原则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院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

  (2)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后,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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