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频道小编从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获悉《关于做好2019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请大家仔细查看:
关于做好2019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工作,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陕教考〔2013〕3号)以及省招委会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是随迁子女大省,进城务工人员规模大、随迁子女考生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和谐、保障随迁子女教育权利和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出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扎实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确保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落到实处。
二、认真做好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一)报考条件。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二)部门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强统筹和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随迁子女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情况,由学籍所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持居住证情况,由所居住县(区)公安部门负责审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参加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由办理参保登记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审查。各县(区)招办负责为通过各部门资格审查、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三)资格审查。拟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要在高考报名前,到学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申请并领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表样见附件),然后在各地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前往本人学籍所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登记地县(区)公安部门及参加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关于学籍条件的资格审查。
随迁子女先到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所在学校开具在陕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就读时间证明(学校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