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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考青海省邮政管理局补录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8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8年5月14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务必两种方式均进行确认)。
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qhsyzglj2006@163.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邮政管理局××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
短信确认使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手机号,将确认参加面试的短信发送到18097266217,短信格式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邮政管理局××职位面试”。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8月5月14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件发送到qhsyzglj2006@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电子邮件发送到hainanyouguan@126.com>
三、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 14:00-16:00,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93号青海省邮政管理局。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照片需与准考证照片同版,并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