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上半年浙江青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上半年浙江青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将青田县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管理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原则,本县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其现场确认工作由我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具体要求请参见丽水市教育网相关通知或通告);本县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其现场确认和组织认定工作由我县教育局负责。
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18年5月10-1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区分“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或及“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相应教师资格)报名入口。报名前,请到丽水教育网下载并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
(二)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5月17-18日到青田县瓯南街道石郭工贸区15号审批中心1号楼4层 23号窗口现场确认,逾期不来确认者以放弃论,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现场确认后,本县认定的相关信息将在“青田教育网”适时发布,请各申请人员关注。申请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资格人员请适时关注“丽水教育网”相关信息。
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网报时下载,由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负责鉴定,且加盖单位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复印成A3幅面双面单张,贴上照片并在承诺书处签名,注意复印顺序)。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