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经济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7年韶关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供大家参考,希望广大考生取得优异的成绩!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7年韶关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
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韶关考区”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2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韶关市浈江区东河北路1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4号楼一楼人事考试办服务窗口送交资料。
韶关考区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