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心得体会【篇1】
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主要表现是欺负弱小的人,令受害者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是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由老师、同学和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实施的,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根据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北京团市委、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历时一年时间进行的调查表明:来自校外人员实施的欺凌最多,占76.8%,而来自本校老师和管理人员的侵害只占13.9%。实施校园欺凌最多的是校外人员,其次是本校高年级学生,最后是本校老师和管理人员。
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校园欺凌简单地分为以下5类:
1.本校或其他学校高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
2.校外青年殴打在校学生;
3.某些学生的家长因为学生之间的纠纷而到学校殴打其他学生
4.校内外高年级学生以及社会青年抢劫、勒索学生钱财,使学生不但损失钱财,而且心理受到极大伤害;5.同年级甚至同班同学之间的斗殴。 原因可能是,法律没有被充分认可也导致了校园欺凌的频频发生。侵害弱者是人类的天性,而社会道德的演化和法律的完善会制约、弱化这种以强凌弱的人类天性,使人类得以逐渐创造一个和谐、平等的社会。而这种社会背景就导致弱小的在校学生成为缺乏制约的欺凌行为的受害者。
预防校园欺凌心得体会【篇2】
近年来,校园伤害案件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在校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面对校园伤害事故,作为校长深感头疼。学习了《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之后,的确为我们答疑解惑,起到指导作用。近期对一些校园伤害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在此提出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的对策和建议。
一、校园伤害案件的特点
一是意外事故伤害案件较多。法院在被调查的76件案件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案件达49件,占所有案件的64、4%。此类案件涉及学生学校生活的各个方面,因体育活动意外伤害的23件,因追逐打闹造成伤害的16件,因校园设施问题导致的触电、踩踏、跌伤等10件。
二是主观恶意伤害案件明显减少。据调查显示,20xx年以来共受理主观恶意伤害案件27件,其中20xx年受理11件,20xx年受理9件,20xx年受理6件,20xx上半年受理1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个别伤害案件性质严重,在所调查的27件此类案件中,造成重伤或死亡的有2件。
三是初中学校伤害案件比例偏高。在所有被调查案件中,初中在校生伤害案件相对集中,共有54件,占71、1%。
四是调解难度大。在调查的大多数案件中,受害方除诉请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外,同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超过万元。因索赔款额较大,使案件难以调解结案。
二、从调查分析看,导致校园伤害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学生自身方面的因素。由于认知能力和生活阅历的局限,加之学校教学内容的单一,低年级学生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往往在没有大人监护的情况下,因好奇、好玩或调皮打闹而导致伤害事故;高年级学生虽然具备一定的安全保护意识,但青春期特有的强烈自尊心和争强好胜心理,使之在处理人际关系矛盾时,往往因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