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一所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学院有浓厚的国际化的氛围,中英并重的教学环境。现有英语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英文名称: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nzhen)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邮政编码:51817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其中,对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临床医学)证书,同时颁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学士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
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范围:面向北京、天津、重庆、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广西23个省(区、市)在高考提前批次按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范围:面向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个省(市)在综合评价对应批次按照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依据以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