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台,本次改革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考试分值、招生录取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政策照顾分项目分值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与优化。
福建漳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漳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本次改革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考试分值、招生录取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政策照顾分项目分值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与优化。
成绩等级呈现方式变化
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定五个等级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 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按照合格或不合格进行确定。
以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划分,改革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根据原始成绩,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 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A、B、C、D 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为5%。
考试科目均达到D及以上等级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且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
评价制度变化
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依据之一,是学生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之一。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待条件成熟时,我市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招生录取办法变化
从2021年起,全面实行新中考中招改革方案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中招录取)的基本依据,原则上采取考试分数与相应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分数使用: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中招录取总分为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物理满分90分、化学满分6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50分、历史满分50分、地理满分30分、生物满分30分,6科总分满分310分,各科均以卷面分数按上述分值比例折算后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从2019年起,我市实行新的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折算方案,即文考总分760分,按照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折算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从2021年起,全面实行新中考中招改革方...